山东省通报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2015年01月14日 09:41   来源:大众日报   

  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近期,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枣庄市社科联主席张思春违规批准市茶文化研究会举办交流会,枣庄市纪委给予张思春党内警告处分。

  枣庄市山亭区档案局原局长陈付华因违规为其女儿大操大办婚宴,山亭区纪委给予陈付华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所违规收取的礼金。

  东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虎、办公室主任郭爱国公车私用。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同意,给予张虎党内警告处分;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郭爱国党内警告处分。

  东营市广饶滨海新区违规发放补贴。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同意,给予广饶滨海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刘法光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

  聊城市莘县张寨镇中学教师魏红霞工作时间看电视剧。张寨镇人民政府给予魏红霞警告处分。

  聊城市阳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胡志华工作日午间饮酒。阳谷县纪委给予胡志华党内警告处分。

  菏泽市定陶县陈集镇保宁卫生院院长王栋、副院长柳成军违规发放福利、奖金、补贴。定陶县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王栋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柳成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菏泽市单县交通运输局徐寨交通管理所负责人彭圣金违规使用公车。单县交通运输局给予彭圣金行政记大过处分。

  济宁市金乡县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周冬梅违规为其子操办“升学宴”,邀请县食药监局及县工商局缗城工商所部分同事参加。金乡县纪委给予周冬梅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参加宴请的金乡县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周严荣行政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参加宴请的县工商局缗城工商所副所长朱清喜,工作人员张连卓、杨革亚三人行政警告处分。

  泰安市泰山区上高街道黄家庄村委会主任郑红涛公车私用。泰山区纪委给予郑红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威海乳山市乳山寨镇乳山屯村党支部书记刘振超、村委会主任刘新堂违规报销超支招待费。乳山寨镇党委决定给予刘振超、刘新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负担违规报销的超支招待费。

  临沂市莒南县涝坡镇审计所所长邹秋生工作日午间饮酒。莒南县纪委给予邹秋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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