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采购如何避免出现“天价吊灯”、“天价酒”?省民盟今年省两会期间将提交集体提案关注国企采购问题,提案指出,《政府采购法》管不着国企采购,《招标投标法》管不住不招标的国企采购行为,国资委鲜有考核国企采购绩效,目前对企业采购的考核仍停留在企业内部进行。省民盟建议,广东率先为国企采购专门立法建规。
据调查,2012年,广东国有控股企业全年营业收入约为5万亿元,按照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2012年中国采购发展报告》关于我国企业采购总支出占企业销售收入的55%估算,广东国企当年的采购额达2.75万亿元。这一采购规模是2012年我省全年政府采购规模1233亿元的22倍。据《2013年中国采购发展报告》,民企采购交易成本为26.5%,而国企达44.9%,为民企的170%。以上述估算的我省国企2012年2.75万亿元采购额计,要比民企多支付逾5000亿元采购成本,相当于当年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80%流失了。
提案撰写人、省民盟会员、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设备监理师、高级经济师谢宏辉表示,国企采购(本提案专指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采购)领域案件频发。究根溯源,问题在于国企采购无法可依、无从监管。谢宏辉表示,几年前出现的“天价吊灯”、“天价酒”事件就是因为这些项目不属于建设工程,缺乏监管导致的。
提案建议,广东率先为国企采购专门立法建规。广东作为深化改革开放的试验区和先行地,不应被动等待国家立法,可率先为国企采购建立专项地方法规,为该领域打上“法规补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该领域腐败。提案还建议加强对国企采购的监管,为国企采购建立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从而保证国企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