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通报5起煤矿安全生产案件 10人被移送司法

2015年01月15日 21: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刘忠俊

  15日晩间,四川省安监局向社会通报了对雅安市雨城区大众煤业有限公司、广元市辉煌煤业有限公司、盐源县安达煤业田坝煤矿、珙县翔源煤矿、筠连县大地煤矿等5处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的严厉处罚情况,其中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3处煤矿全部按照罚款上限顶格处罚,并对负有责任的煤矿主要负责人、矿长、总工程师等10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通报中称:去年年7月11日22时,雅安市雨城区大众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较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达268万元。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该矿104采区2号开切眼掘进工作面微风作业,爆破后风筒折反,导致工作面无风,造成炮烟积聚,作业人员违章进入后,吸入有毒有害气体中毒死亡。

  该矿矿长黄国江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安全副矿长张伟林处罚款50000元,并吊销矿长安全资格证;技术负责人罗杰处罚款40000元,并吊销矿长安全资格证;总经理助理万永祥处罚款30000元;法定代表人(业主)段启林处罚款50000元。同时该矿被永久性关闭。

  去年8月21日,四川煤监局异地交叉检查第三组在对广元市辉煌煤业有限公司进行交叉检查时,发现该矿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该矿9113回风巷尾部巷道垮塌严重,未连通回风上山,有每分钟40立方米漏风,现场有铁铲等施工工具,有一台局部通风机(风筒已取下)未使用;9113采煤工作面出口(0.5米χ0.5米)回风约每分钟30立方米,微风作业,工作面下段已推进约10米,微风作业;833运输巷至回风上山之间未设控制风门,仅在回风上山设一组调节风门,控风不可靠,导致风流短路。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对“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作出的明确规定,旺苍县煤管局给予广元市辉煌煤业有限公司50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该煤矿企业负责人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4年9月25日至10月21日,凉山州盐源县安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田坝煤矿打开3条下山内的非法违法作业区域密闭门进行维护和生产作业,在非法违法区域采用明令禁止使用的淘汰工艺及非正规采煤法,在通风系统不完整、不可靠,未安装监测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的情况下,进行微风无风作业,最大班入井人数多达109人,共计生产原煤1482.7吨。

  经调查核实后,相关部门依据国务院令第446号要求,立即对田坝煤矿实施了停产整顿,暂扣该矿所有证照,对该矿顶格处罚款200万元,对矿长并处罚款15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没收该矿违法所得38.02万元,并处罚款59.41万元。安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助理叶永义、田坝煤矿生产副矿长胡德华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同时吊销田坝煤矿爆破员夏志军、曹成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给予其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另外,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对龙腾爆破公司盐源分公司未完全履行爆破安全管理职责处罚款20万元。

  2014年11月14日,暗访组在检查时发现宜宾市珙县翔源煤矿存在严重的违法生产行为。

  该矿在+515东巷内大范围布置已被明令禁止的巷道采煤工作面,进行违法生产,大面积串联通风,且巷道与附近的国有重点煤矿川煤集团芙蓉公司杉木树煤矿沟通,通风系统混乱。同时还存在弄虚作假,逃避检查的行为。布置巷道采煤作业点的巷口构筑密闭逃避检查。另外井下多处巷道未在图纸上标绘。该矿人员定位系统、井下隔爆设施形同虚设,压风自救系统没有启用,矿井安全管理混乱。

  相关部门立即责令翔源煤矿停产整顿,暂扣该矿所有证照;依据国务院令第446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规定,合计对该煤矿罚款203万元、对矿长罚款11万元。对翔源煤矿业主郭廷刚、矿长杨礼平、工程师徐健等人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通报中还称,2014年11月15日,暗访组在检查时发现筠连县大地煤矿存在非法违法组织生产严重,图纸与开采实际情况严重不符,隐瞒密闭时间,制造假象,掩盖非法生产事实,蓄意逃避检查。同时,通风管理混乱、人员定位系统形同虚设、监测监控系统传感器装设不全、没有建立紧急避险装置、没有建立防尘系统、存在采空区大面积悬顶等重大问题。

  相关部门责令该矿矿井立即停止井下一切作业活动,暂扣该矿所有证照,吊销矿长李德兵矿长安全资格证;并依据国务院令第446号,对该煤矿作出罚款260万元、煤矿主要负责人被罚款15万元。

  同时对大地煤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义、矿长李德兵、技术负责人陈春华和带班矿长李永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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