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和社保 新增城镇就业18.8万人
2014年,我烟台大力促进城乡就业,全市新增城镇就业18.8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76万人, 城镇登记失业率3.25%。发放创业小额贷款和补贴4.9亿元,创业培训1.6万人,服务创业5.5万人。服务大学生就业3万人,就业率90%。新改扩建了15处创业孵化基地,其中两处被评为省级示范基地。免费培训失业职工、农民工5.8万人。扶持5600名困难人员和318户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
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平稳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全市城乡养老、城镇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540万、208万、107万、116万、98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连涨”;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900元;失业金标准提高至900元/月;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320元;居民大病保险个人年度最高补偿限额20万元。
依法维护劳资双方权益,成立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站。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等专项检查,处理劳动监察投诉举报、劳动争议案件8800多起,为劳动者追回工资社保待遇7000多万元。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