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高阳光海岸户型图中“上空”。
25日,本网发布《烟台力高疑涉嫌变相违规 室外“上空”变赠送面积》一文后,在当地引起一定的社会反响。26日、27日,烟台齐鲁网记者就此事进一步深入采访。
策划总监与两名销售人员说法不一致
26日,烟台齐鲁网记者再次来到力高阳光海岸的售楼处,这次接待记者的是一位姓曹的销售人员,他向记者介绍说:“这块‘上空’区域本来是天井的位置,从上到下都是通的,在大楼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后再统一架设钢筋铺设地面变成‘赠送面积’。”
在建筑工地一号楼的二楼,该销售人员说:“当交房给业主后再对这部分‘赠送面积’进行集体动工,到时候会签订协议,完工之后就可以交付给住户使用了。”
记者22日第一次采访时,对于楼房通过验收后再进行加盖的行为是不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会不会被相关部门查处?业主会不会受到牵连时?当时一位姓曲的销售人员这么说:“ 我们这么做肯定是违反相关规定的,但是,力高这么大的盘,这么做都是打好关系了,跟相关部门沟通过的,相关部门也都默认我们这么做,完全没有必要担心。”
26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力高阳光海岸的策划总监杨女士,杨女士说:“如果业主在购买后想要自己对‘上空’部分改造的话,我们开发商不干涉,但开发商绝对没有对业主承诺要对‘上空’位置进行加盖赠送给业主。”
27日上午,当记者再次采访力高阳光海岸的策划总监杨女士,记者问她为何两名售楼人员说法与她的不一致时,她说:“有些置业顾问为了卖更多的房,拿到提成,对顾客说的带承诺性的东西开发商都是不知道的。还有些置业顾问一看别人对顾客承诺赠送面积卖房了,他就跟着这样说,我们昨天对乱承诺的置业顾问停岗了。”
规划部门:验收后不允许改造加盖
对于置业顾问对于“零公摊”加盖楼板赠送面积的宣传,而力高阳光海岸相关负责人杨女士又说不会对天井位置进行加盖的情况,记者咨询了烟台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的工作人员,该名工作人员说:“我们会将所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如果只是对消费者宣传说加盖楼板,最后却不这么做,这样的情况属实的话,那么力高阳光海岸就牵扯到虚假宣传,我们会对具体情况进行落实。”
“我们的职权范围是市政道路两边一定范围内,搭建铁皮这样的归我们管,可是凡是动砖、动瓦、动土这样的就归规划部门管理了,你所说的力高阳光海岸的情况,因为它改变了规划图纸,把原来采光井改为房间,改动了楼体外立面,这个应该由规划部门进行约束管理。”烟台高新区建设局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如是说。
随后,记者联系了烟台市高新区规划局规划科的工作人员,该名工作人员说:“开发商如果不按照规划审批走,没有按照规划图纸进行建设,这样的行为是违反有关规定的,无论是验收前还是验收后,都是不允许改变楼体的外立面或者对楼体进行改造加盖。”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二条中规定“开发企业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和项目性质”;第五章第五十四条中指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和项目性质的,由城市开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