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地方经济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四川乐山金店发生抢劫案 劫匪1分钟抢走70万黄金

2015年01月19日 10:23   来源:华西都市报   丁伟

民警在现场进行勘验。

据金店初步统计,被抢走金饰价值约70万元。

  黄金劫案

  事发时间:

  8时58分实施8时59分离开

  事发地点:

  乐山市区一金店

  劫匪素描:

  左手持“枪” 头戴摩托车头盔 脸戴黑色口罩 背着一个电脑包

  1月18日上午9时许,乐山中心城区致江路一金店遭到抢劫。据店方介绍,男性抢匪作案时持疑似手枪物品。据店方初步统计,被抢走的项链、手链等黄金饰品价值约70万元。事发后,警方随即赶到现场展开侦破。昨晚9时40分,华西都市报记者询问侦破进展时,乐山市中区警方刑侦部门表示尚不便透露。知情人士透露,事发时现场附近有警方巡逻车,但由于室内作案无人及时报警未采取行动。

  玻璃展柜基本完好 但里面空了一大片

  尽管几个玻璃展示柜都完好,但其中一个玻璃柜台内,有一大片展示位空着。

  事发金店名为“中国黄金”,位于乐山市致江路与王浩儿街十字路口附近,属于中心城区繁华区域。

  事发后不久,记者赶到现场看见,店外的人行道上已经拉起了警戒线,民警在店内和店门口勘验现场。警戒线外,上百名围观者正议论纷纷,“抢匪胆子太大了,光天化日敢单枪匹马在闹市抢劫。”

  透过人群和警戒线,能看到两间门面大的店内,展示柜等物品基本完好,地面上无玻璃碎片等物。尽管几个玻璃展示柜都完好,但其中一个玻璃柜台内,有一大片展示位空着。“抢走的就是空出来的那片。”现场围观者猜测,可能是由于时间紧迫,抢匪并未将店内金饰全部洗劫一空。

  金店刚开门不久 就遭“持枪”抢劫

  一边用左手单手持“枪”,用右手将已拿到柜台上的金饰扫入了电脑包内。

  据金店负责人姜女士介绍,案发时间为上午9时左右。按照惯例,金店每天上午9点开门,开门前店员会将金饰从保险柜中取出,然后分门别类摆入玻璃展示柜中。

  当时,金店刚开门,店里共3女1男4人,大家还在打扫卫生。就在大家没有注意时,一名男子闪入了店内,“几乎前脚开门,后脚他就进来了。”

  “都不许动,快点把货拿出来!”男子大喊一声,几人下意识望过去,“看到他拿着一把‘手枪’对着我们!”此时,店内几人才看清了男子的装扮:头戴摩托车头盔,脸戴黑色口罩,穿深色棉衣和裤子,还背着一个电脑包。“看样子就晓得是抢劫,当时就知道糟了。”一名店员说,由于对方手里有“枪”,大家一时不敢轻举妄动,只好按要求将柜台内的金饰拿出来。

  几名店员动作缓慢,像被吓得战战兢兢。“实际上是拖延时间,找机会告诉店外或者报警。”一名店员说,男子或许猜到了他们的意图,出言训斥大家“不要磨磨蹭蹭”,一边用左手单手持“枪”,用右手将已拿到柜台上的金饰扫入了电脑包内。随后,该男子跑出店门,骑上一辆摩托车逃离了现场。

  最新进展>>

  整个过程1分多钟

  男子逃走后,店内人员随即报了警,附近张公桥派出所和市中区警方刑侦大队随即赶到现场。据一名知情人士透露,核对监控录像显示的内容,金店开门时间为上午8时57分,抢匪8时58分从金店左边门市进入,实施抢劫后于8时59分从金店右边门市离开,然后骑上停在店外的一辆摩托车,滨江路中段方向逃窜,整个过程只有1分多钟。

  “监控显示,案发时金店附近有警方的巡逻车。”该知情人还透露,警方的街面巡逻实施动静结合,静就是将警车开到广场等人群聚集处形成威慑,动就是警车内的巡防人员出来沿街进行巡逻。抢劫发生时,一辆警用巡逻车就在金店附近,但由于抢劫发生在室内,无打斗等动静且时间极短,未引起店外路人的注意,巡逻车也未采取行动。

  昨晚7时许,记者回到现场看到,出事金店卷帘门半开着,里面有人在商量事情。晚上9时许,记者再回现场时,店门已经关上,警戒线也已撤去。据金店初步统计,被抢的金饰主要是项链、手链等,总价值70万元左右。负责案件侦破的乐山市中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相关负责人昨晚9时40分表示,案件仍在进展中,进展尚不便透露。

 

(责任编辑:袁霓)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