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已立案审查完毕,决定依法受理。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默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大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之规定,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对此案,海淀区人民法院将依法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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