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执法队伍的‘临时工’不拥有执法权、不能执法,有污点不适合执法的必须离开执法岗位。”
——市政协委员、西华大学区域经济研究所所长 于代松
“让世界知名的美食家来成都,让成都美食成为他生活的一部分,也让他成为成都美食的一部分……”
——市政协常委、成都潮蓉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蓉
昨日下午,成都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召开“贯彻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 凝心聚力加快建设法治成都”专题协商会,27位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就依法治市相关问题提出对策建议。针对他们提出的新思路、新理念,成都晚报记者持续追问,为您一一解答。
一问:如何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市政协委员、青白江区政协主席李光明答: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同时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将领导干部每年落实学法制度、参加法律知识考试,撰写学法体会等情况记入领导干部学法档案,作为考核检查的重要依据。此外,全面实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干部的学法与用人有机结合,形成鲜明用人导向,增强干部学法用法的源动力。
二问:政务信息公开如何避免“形式上公开多、实质上公开少”?
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合伙人施杰答:要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进政务公开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探索建立政府“不公开信息清单”,依据《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于各部门最终确认的不公开信息清单进行审查,严格将不公开信息限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并向社会公布不公开信息清单,清单之外事项都应向社会公开。
三问:司法公开如何避免内容不完善、渠道单一、形式不够灵活等问题?
市政协委员、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春生答:抓好裁判文书的释法说理和标准化建设,尽快出台裁判文书的统一制作标准,如详实说明“案件的争议焦点”、“举证责任的分配”、“证据的审核”、“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等,让每一份判决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此外,按照全流程、全方位、全透明的要求,建立庭审观摩、庭审网络直播、“公众开放日”或“法院开放日”、发布系列审判白皮书和经常性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制度,及时全面地公开人民法院工作信息。
四问:如何严格“街头执法”行为?
市政协委员、西华大学区域经济研究所所长于代松答:建议政府分类制定涉及交通、道路、卫生、环境、治安等街头执法行为清单,程序清楚、规则统一、标准一致,不让执法者有随意的自由裁量空间。同时,规范各领域执法队伍的人员行为,根据科学评估,增加执法人员队伍编制,按照程序公开透明招录合乎要求的人员充实执法队伍,各类执法队伍的“临时工”不拥有执法权、不能执法,有污点不适合执法的必须离开执法岗位。
成都晚报记者 白茹
原标题:成都:领导干部就任前将考法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