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深圳罗湖率先推出深圳市首份环保准入“负面清单”。图为罗湖区荣获“国家生态区”授牌仪式现场。(资料图片)深圳商报记者 钟华登 摄
1月19日,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六届二次党代会开幕。来自罗湖各行各业的253名党代表听取了区委书记倪泽望所作的题为《改革攻坚、法治护航,建设繁荣文明幸福的新罗湖》的报告。
从今年开始,罗湖实行区级党代会常任制。倪泽望在报告中系统总结了过去三年和2014年新一届区委的各项工作,并提出2015年区委的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圳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立足当前,谋划长远,以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路径,以从严治党为保证,以群众幸福为根本,以质量发展为核心,改革攻坚,法治护航,建设繁荣文明幸福的新罗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关于全面加强“质量党建”的指导意见》等“1+7”系列文件。
倪泽望在报告中指出,在2014的全面深化改革元年里,罗湖区委以五大改革牵引三十项“微改革”强势推进,从制约发展最突出的环节、从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领域、从基层呼声最强烈的问题、从现代治理最迫切的能力、从大数据时代的治理路径等方面改起,完成了一份沉甸甸的改革“成绩单”:将原来区政府207项行政审批减至96项,时限压缩40%,审批环节减少60.4%;公布“权责清单”,政府部门行政权责2801项,街道办事处行政权责825项;出台全国首份环保“负面清单”,引导企业商事登记前对照自检,避免盲目投资;与市创新投合作,1亿元政府资金撬动2.2亿元社会资本扶持优质互联网企业,实现了由政府对企业无偿资助向股权投资转变;建立商事主体监管信息平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破解商事登记改革后信息难共享、执法不联动难题,在全市“两建” 考核中获第二名;区行政服务大厅推出“周六上班、律师代办、上门服务”;搭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单位在线直购电商商品,全程留痕,杜绝权力寻租、暗箱操作;建立财政预算人大预审制,人大代表对政府部门预算从编制到执行全程参与、监督,确保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倪泽望表示,2015年罗湖要坚持把改革作为推动发展的根本动力,今年区委再推五个重点改革项目和一批“微改革”,以后罗湖将一年实施一批改革项目,一步一个脚印,蹄急而步稳,积小胜为大胜。今年的五项改革包括:
——行政执法改革。一是严格依法办事。强化源头监管和日常执法,建立“两法”衔接机制,执法到底。二是执法程序标准化。树立“深圳标准”理念,以标准推动行政执法改革,城管、环保、文化、住建、安监、市监等各执法主体,建立标准化的执法流程,用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用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弹性空间”。三是执法公开化。建设全区统一的网上执法信息系统,将各类执法信息、程序、结果录入网上,畅通网上投诉渠道,让执法活动公开透明。四是创新执法手段。包括对执法对象分级分类,探索联合执法、协同执法、参与执法等。
——公立医院改革。以区人民医院为试点,从公立医院改革突破,推动罗湖的医改进程。具体思路包括: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积极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试行法人治理结构,由理事会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和监督权,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管理和医疗队伍,形成独立运作、自我管理的现代管理体系;统筹推进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探索“大罗湖”医疗集团化发展,对人员、技术、设备等资源实施优化重组。今年还将推行公立医院财政补贴“以事定费”改革,改变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方式,以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核定补助。推动建设省级以上社康中心,在有条件的社康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实施“医养融合”,为老人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改革。在业主层面,整体推进业委会依法选举,让小区有代表居民真实意愿的组织发声。探索业主大会社团登记试点、业主监事会试点,探索成立区业委会联合会。在物管公司方面,分别从固化责任、明码标价“菜单式”服务、建立财务公开和审计制度、满意度指数测评等方面入手,规范物管公司运作。在政府层面,着力抓好“五个关键环节”,即首届业委会成立、业委会换届选举、物管公司解聘选聘、新老物管交接、物业服务费调整,严格依法依规操作,从源头上消除不稳定因素。
——社会组织改革。公益慈善、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去垄断化”改革;改革社会组织登记,“宽进严管”,政府舍得放“权”,出台一批转移职能目录和购买服务目录,对社会组织建立法律监督、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制度体系,确保其规范发展;按照竞争性、模块化、可拓展的运营模式,建设罗湖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基层民主探索。在区人大、区政协、各民主党派作用发挥方面加大探索:一是拓展履职平台。建立代表、委员密切联系群众机制和反映社情民意“直通车”制度,把收集到的民意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二是创新履职方式。人大代表提前介入政府预算编制、全程跟踪监督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邀请第三方对政府投资民生项目进行绩效评估;依法加强对区法院、区检察院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政协委员开展“双月协商”、“季度问政”,增加协商密度,以罗湖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切的问题为主题广泛协商,置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三是加强制度保障。区委区政府带头,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制度,包括“人大与审计联动质询机制”、“对口协商会”等,保障区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保障区政协、各民主党派的协商成果变成可操作的决策和行动。(记者 王斗天 通讯员 林浩锋 刘斯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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