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长三角25个地级市16个要建“金融中心”

2015年01月23日 10:05   来源: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张国

  上周末,上海财经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研究员张学良在首届“天津论坛”上公布了自己的一个发现:长三角25个地级市中,有16个城市提出要建“金融中心”。“各个行政单元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所作出的‘理性选择’的整体结果,却表现为区域发展的无序和恶性近域竞争”。

  1月16日~17日,南开大学与韩国高等教育财团创办的天津论坛首次亮相,选择的主题为“城市发展与治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的协同发展备受与会者关注。张学良在论坛上介绍了他和同事们8年来关于长三角城市群的研究工作。

  他介绍,作为国内最大城市群,长三角地区经济总量“富可敌国”,排在全球十一二位,与印度、俄罗斯相当。各个城市有意立足本地的优势与实际来谋划发展之路,同时提出跟上海对接,这是较好的方面。不足之处在于,在规划协同方面,各个城市都提出了一些重复的目标。比如,16个城市要建“金融中心”,单个城市这样提并无不妥,但放在整体城市群规划中就成了问题。他们还发现,狭义所指的长三角16个城市里,以汽车作为重点发展产业的有11个,通信产业的有12个,石化产业的有9个。在食品饮料、纺织、印刷、塑料、办工机械设备等领域,江浙沪三地产业同构率在80%以上。

  张学良说,他们研究了长三角25个地级市2000年以来所有的规划数据,发现这些城市在做“十二五”规划时,指标并没有跟“十一五”规划衔接,甚至在前一个五年规划提出的目标值没有实现的情况下,仍然提出了更高的指标。

  他还指出,长三角的产业门类齐全、集群化发展水平极高,但即便如此,仍存在分工不够充分、产业结构同构现象等问题,区域的市场分割仍然严重,“市场一体化指数”很低。为了研究城市边界对区域发展的影响,他们计算了长三角一体化指数,发现因为行政边界的存在,长三角两个城市间的“经济距离”拉长了大约200公里。

  张学良认为,地方本位主义和长期以来形成的同质竞争,根本原因在于制度的缺陷。我国并没有《区域规划法》,国家发改委出台的规划只是指导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执行中遇到很大困难。他建议,在国家层面上加强区域立法,形成统一的区域政策体系,完善区域的组织结构。

  长三角地区在协同中存在的问题不是最突出的,根据张学良等所做的国内24个城市群协同发展研究,长三角超过珠三角、京津冀,排在首位。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张紧跟认为,中国城市群发展没有产生期待中的效果,是治理机制出了问题。我国三大城市群现有的是一种以政府主导为核心的城市群协作机制,其中长三角的制度安排最为完整,但这种机制并没有解决重复建设、产业同构、恶性竞争、跨界污染治理难等问题。

  “政治绩效竞争阻滞城市群发展,部分地追求城市辖区范围内自身的发展,所以很容易忽视整体的发展,‘1+1>2’的效果出不来。”张紧跟指出,目前这种治理是“强政府”主导的模式,应该推进法治建设,健全市场机制,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改革政府绩效考核机制。

  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安虎森指出,任何城市都有自己的“阴影区”,主要表现为对产业和劳动力的竞争。如果某一经济系统的分工水平足够高,则该经济系统中的城市结构是多中心的结构。分工水平越高,经济发展水平也越高。提高相邻城市的分工程度,形成合理的城市分工合作体,可以避免恶性竞争。

  南开大学城市与区域经济研究所教授郝寿义则表示,目前京津冀协同发展已经成为国家战略,在动用政府调节机制方面投入了很大力量。政府调节机制中,需要注意的是不能重行政调节、轻法律调节。欧盟各国在协调区域发展时,主要依靠的是法律手段。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府调节应该逐步过渡到以法律调节为主。

  “中国区域竞争已经由单一城际竞争转变为以城际竞合为基础、各都市圈之间的群体竞争。”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魏后凯说,在公平开放、规范有序基础上实现利益共享,在竞合的过程中形成利益共同体和区域命运共同体,对这些区域来说非常重要。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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