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纪委日前通报了新一批查处的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其中两件涉及发放收受购物卡,两件涉及违规赠送节礼,一件涉及索要财物问题,还有一件是违规使用公款。
此次通报中,9名干部被查处。涉及购物卡的两起案例中,海淀西三旗街道工委副书记、街道办副主任等4名干部因收受千元购物卡,东城区城管委因给职工违规发放面值约54万元的购物卡,相关负责人被党内警告处分。两名村干部用公款买水果、核桃等农副产品送礼被查,其中,密云一村支书公款买90箱苹果,昌平一村支书公款买10万元核桃、蜂蜜送礼,均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昌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公款购买万余元草莓用于接待,并在一度假村公款吃喝、住宿,涉及违规使用公款问题。此外,丰台一街道干部向辖区公司索要免费停车位供个人无偿使用被查处,经查其应缴的停车费为6760元。
据统计,北京市纪委近一个月来已密集通报5批次25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多数为公款旅游、大操大办、违规用车等问题。
六起典型案例
村干部公款买苹果送礼
密云县新城子镇二道沟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徐广友违规赠送节礼问题。2013年10月,二道沟村购买苹果90箱用于走访有关人员,共计人民币8100元。2014年1月,徐广友签字批准此笔款项在村财务列支。经二道沟村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报镇党委批准,给予徐广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街道干部违规收受购物卡
海淀区西三旗街道工委副书记童战武等人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4年9月,海淀区西三旗街道工委副书记童战武,西三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裴岩峰分别收受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两张;西三旗街道办事处社区建设科科长王锡喜,西三旗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主任王兴学分别收受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一张。经海淀区纪委常委会议决定,给予童战武、裴岩峰、王锡喜、王兴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城管委发近54万元购物卡
东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2013年8月,东城区城管委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和下属事业单位的资金,给职工发放购物卡等共计人民币538800元。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东城区城管委党组副书记、主任张恩东党内警告处分。
卫生监督所公款买草莓用于接待
昌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违规使用公款问题。2013年春节期间,昌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使用公款采购价值18980元的草莓用于公务接待;2013年3月至10月期间,该单位在军都旅游度假村使用公款吃喝、住宿,共计费用17887元,并将上述草莓款以及招待费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报销。经昌平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昌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段玉林党内警告处分。
村干部公款买农副产品送礼
昌平区流村镇溜石港村党支部书记王廷玖违规赠送节礼问题。2013年以来,王廷玖使用村集体资金多次购买核桃、蜂蜜等农副产品用于赠送相关单位,总价值10万余元。经昌平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廷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街道干部占停车位不给钱
丰台区新村街道工会副主席谷秀琴索要财物问题。谷秀琴在担任新村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主任期间,向辖区内公司索要停车位供个人无偿使用。自2011年7月至2013年9月,谷秀琴应当交纳车位费6760元。丰台区纪委决定给予谷秀琴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