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了养老院,子女最担心的莫过于父母是否过得舒心,得到的照顾是否周全。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标准(试行)》出台,使养老院对老人的服务有了详细规范。
标准适用于养老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养老机构包括政府办各类老年福利机构和社会办养老机构以及乡镇敬老院。标准明确规定,老人进入养老院后,养老机构要与接受服务的老人或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注明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标准及费用支付方式、服务期限和地点,以及意外伤害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根据对老人的评估结果及服务要求确定服务等级,具体分为自理服务、介助服务、介护护理和特别护理四类。在硬件上,养老机构应配备医疗、康复、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标准还在饮食服务、医疗康复服务、心理服务等方面对养老机构作了明确规定。
“服务标准化使养老机构有了具体可行的操作参考标准,也是养老机构在服务内容上应该努力的方向。”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标准将在各大养老机构推广,市民政局及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此进行监督,让各项服务标准得到落实。
服务标准化会不会使养老机构的价格上涨?“事实上,标准中的内容,有的养老院平时也在做,只不过没有这么系统、规范。”该负责人称,服务标准的细化并不会带来床位价格的上涨。
四类服务等级标准
自理服务
针对生活行为基本能自理、不依赖他人帮助的老年人,年龄在80岁以下,老年人能力评估为自理能力正常者。
护理员与自理老人的比例不低于1∶10。
服务内容
1、每天清扫房间1次,做到室内应无蝇、无蚊、无鼠、无蟑螂、无臭虫、无异味。
2、督促老人定期修剪指(趾)甲,洗头、理发剃须、更换衣裤,帮助老人检测血压。
3、协助老人整理床铺,翻晒被褥,收捡大件物品。
4、每月换洗床上用品(床单、被套、枕套)一次,保持床单清洁。
5、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定时巡查服务老人。
6、鼓励老人到食堂用餐。
7、组织老人参加院内的各种康复活动和社工活动。
介助服务
针对生活行为依赖拐杖、助步器等设施和他人帮助的老年人,或年龄在80岁以上,老年人能力评估为轻度失能者。
护理员与介助老人的比例不低于1∶5。
服务内容
1、每天清扫房间1次,做到室内应无蝇、无蚊、无鼠、无蟑螂、无臭虫、无异味。
2、协助老人定期修剪指(趾)甲,洗头、理发剃须、更换衣裤。
3、协助老人整理床铺,翻晒被褥,收捡大件物品。
4、每月换洗床上用品(床单、被套、枕套)一次,保持床单清洁。
5、为老人送餐到房间。
6、帮助老人到机构内医院就诊拿药。
7、帮助老人拨打电话、收发信件、接收书报。
8、协助老人参加院内的各种康复活动和社工活动。
9、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定时巡查服务老人。
介护护理
针对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者,思维功能轻度障碍者,或年龄在90岁以上,老年人能力评估为中度失能者。
护理员与介护老人的比例不低于为1∶3。
服务内容
1、每天清扫房间1次,做到室内应无蝇、无蚊、无鼠、无蟑螂、无臭虫。
2、帮助老人定期修剪指(趾)甲,理发剃须。
3、帮助老人整理床铺,翻晒被褥,收捡大件物品。
4、帮助老人起床穿衣、睡前脱衣、更换衣裤。
5、每天帮助老人梳头、漱口、洗脸、洗手、洗脚、保持口腔清洁,无异味。
6、为老人洗澡或擦身,春秋冬季每周一到二次。夏季每日为老人洗澡、擦身、清洗会阴;高温时,每日擦席。
7、为老人整理床铺,被褥、被单、床垫、床单、气垫保持清洁、平整、干燥柔软。
8、每周清洗床上用品(床单、被套、枕套)一次,必要时即时换洗。
9、搀扶老人上厕所排便,防止摔伤。
10、视天气情况,隔天带老人到户外活动或接受光照1~2小时。
11、饭菜、茶水供应到桌边,按时喂饭、喂水、喂药。
12、餐具和茶杯严格消毒,老人的毛巾、面盆做到经常清洗,便器用后及时倾倒并定时消毒。
13、为行走不便的老人配备拐杖、轮椅车和其它辅助器具。
14、对易发生坠床、坠椅意外的老人,应提供床栏、座椅加绳托等进行保护,确保安全。
15、对不能翻身而患褥疮老人应有详细记录,并与家属及时沟通,尽可能提供防护措施,包括定时翻身、使用防褥疮床垫、及时换药等。
16、为老人开展针对性个体康复服务,视情况调整护理方案。
17、提供24小时服务值班,定时巡视老人。
特别护理
针对生活行为完全依赖护理,并且需要24小时专门护理者、思维功能中度以上障碍者,老年人能力评估为重度失能者,或老人及其家属要求提高护理等级、在生活服务方面要求给予特殊照顾者。
服务内容
除包括介护护理内容外,增加以下内容:
1、提供24小时专门服务,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
2、做好老人大小便护理。对大小便失禁和卧床不起的老人,做到勤查看、勤换尿布、勤擦洗下身、勤更换衣被,保持老人干爽清洁。
3、仔细观察并掌握老人饮食、起居及思想情绪、精神状态等情况。
4、对患病老人病情变化严密观察,采取针对性护理措施,并做好记录。
出门晒太阳
还是有点难
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标准出台后,养老机构是否能落实?重庆晚报记者昨日走访沙坪坝、渝中区、南岸区等地的养老机构发现,即便服务标准得到细化,但某些服务在有的养老机构中落实起来仍有困难。
重庆晚报记者在大渡口区春晖街道一家两层楼的养老机构了解到,这里住着七十多位老人,一楼是自理老人,二楼是失能和老年痴呆老人。该机构还在二楼楼梯口安装了一道铁门,防止老年痴呆老人乱活动。
该机构负责人介绍,生活能够自理的老人,茶余饭后自己会去散步锻炼,天气好时也会自己晒太阳;住在二楼的三十多位失能老人,只能靠着窗边晒太阳。
“帮助洗脸、漱口等卫生护理我们每天都会做,但晒太阳确实有难度———且不说老人多护工少,推着轮椅上下楼梯不方便,就是在上下楼过程中万一出了安全事故,我们也承担不起。”该负责人说。
重庆晚报记者走访中还发现,有的托老所选址在闹市区的大厦中,像把失能老人推出去晒太阳这类服务就有些不现实。重庆晚报记者 周小平 见习记者 秦泽辉 实习生 蒋雪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