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正请第三方核定出租车“份子钱”

2015年01月27日 18:06   来源:东方早报   李萌 胡宝秀

  昨日,上海市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召开“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专题会议。参加会议的市交通委副主任杨小溪称,交通管理部门已经着手处理出租车份子钱,使其公开、透明。他透露,目前已经交由第三方对出租车企业的整体份子钱进行系统的核定。

  市政协委员陈琪昨天在专题会议上发言时称,上海出租车司机交纳份子钱多年,这笔钱款的具体用途成疑。出租车行业的改革应该包括对份子钱的收取和使用。

  “出租车司机的份子钱,已经在系统梳理。”参加专题会议的市交通委副主任杨小溪回应称,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此项目工作的第一步是将份子钱“亮出来”,使其公开、透明。他透露,目前已经交由第三方对出租车企业的整体份子钱进行系统的核定。

  上海每辆出租车每月上交给企业的承包指标,俗称份子钱。大多数出租车企业称,这笔钱用于户车辆保养维护、保险、车辆维修等。每个企业收取的份子钱标准也不完全一致。

  按照市运管处近期公布的数据,2013年上海出租车单车日均营收988元。而出租车行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单日营收的988元中,驾驶员收入占38%,燃油消耗费用占32%。剩余的30%,应为企业所得,约296.4元。

  实际上,在此之前上海出租车的份子钱经历了几次降低过程。交通管理部门称,这种调整是为了减轻驾驶员的成本压力。

  2006年5月,全国油价历史性上涨,上海根据国家要求,推出出租汽车运价与油价的联动机制。从当年6月份开始实施一系列配套措施。

  降低承包指标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项政策。上海市政府当时规定各出租汽车公司,市区出租汽车双班车承包期内每月平均承包指标以9500元(不含修理费)为上限;单班车每月承包指标不得高过本企业双班车承包指标的75%。考虑到不同企业的人员负担和服务水平的差异,允许部分品牌企业对承包指标上浮1%,但严格控制范围。这项政策随后以企业与驾驶员签订合同的形式进行了确认。

  2010年1月1日起,上海出租汽车行业承包指标在此前标准基础上,每辆出租车每月降低200元。2011年5月1日起,上海市区出租汽车每月每车份子钱上限由8500元下调为8200元。

  据交通委统计,自2006年起至2011年4月,份子钱累计已平均下降了1500元。在此期间,上海出租车驾驶员的平均收入水平也得到了一定的提高,驾驶员的平均月收入已从2006年的3200元增加到2010年的4000元。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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