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蒲江农村发展局科长徐守颖 收感谢费22万获刑8年

2015年01月27日 10:29   来源:成都日报   

  案情

  2008年8月,徐守颖任蒲江县农村发展局农机监理管理科科长,负责蒲江县农机购置补贴的监管工作。2013年至2014年期间,徐守颖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6次非法收受成佳、大塘、甘溪等乡镇6个农机经营部负责人(法人代表)感谢费共计人民币22万元。

  案发前,徐守颖因得知其他区(市)县农机监管科科长被查处,为掩饰犯罪事实,便将其中17万元退还相应当事人,剩余5万元感谢费全部被其用于购买奇石、盆景、根雕和个人消费。案发后,徐守颖将赃款5万元退缴蒲江县人民检察院,并于2014年5月15日主动交待了收受17万元贿赂的事实。

  2014年10月14日,徐守颖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14年11月25日,蒲江县纪委给予徐守颖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点评

  清白做人、不贪不占是党员干部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徐守颖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本应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但徐守颖却贪念当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其行为构成了受贿的错误,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以及第八十五条规定。

  近年来,国家出台实施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一项“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的政策。然而,一些农机工作人员却利用职务之便,钻政策漏洞,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物,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形象。在该案中,徐守颖受到了相应的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这也表明了党委政府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坚决拍打“苍蝇”,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原标题:“关照”他人收取感谢费 农机科长获刑八年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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