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经济开发区身份存疑

2015年01月28日 11:42   来源:法制日报    

  湖北鄂州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雇保安强拆违建、村民被打诱发癫痫病事件,引发强烈反响。记者近日再次接到情况反映,鄂州经济开发区不在国家公告的开发区目录中,其身份合法与否存疑。

  情况反映人称,2007年3月27日,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和建设部三部委联合发布2007年第18号公告,鄂州经济开发区不在该公告公布的《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中。

  公告称,自200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30号)发布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清理整顿开发区的有关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对全国各类开发区进行了清理整顿和设立审核。公告同时公布了通过国家审核的《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06年版)。

  《法制日报》记者查阅该公告目录发现,湖北鄂州有两家开发区上榜,分别是“湖北鄂州葛店经济开发区”和“湖北花湖经济开发区”,批准机关均是“省政府”,批准时间分别是2006年3月和2006年8月,国家发改委分别以2006年第23号和第66号公告予以公布;在湖北省政府批准同意的89家开发区中,没有“鄂州经济开发区”。

  接到情况反映,《法制日报》记者先后赴鄂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鄂州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核实,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是以领导在开会、或是以需市委宣传部出具采访函才能接受采访为由婉拒。

  不过,鄂州经济开发区官网公布的信息显示,鄂州经济开发区于2006年7月筹建挂牌成立,2008年8月由(湖北)省政府正式“批复筹建”;而其官网上另一版本的信息简介称:2006年,鄂州市委、市政府通过反复论证,决定筹建鄂州经济开发区;2008年,(湖北)省委、省政府“批复设立”。

  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2007年第18号公告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国务院关于规范和促进开发区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出台前,继续停止审批新设立和扩建各类省级开发区,暂缓制定和发布关于开发区的地方性政策或管理性文件,严禁擅自调整四至范围,未通过规划审核、未经公告的开发区,不准以开发区名义对外招商引资。

  而公开资料显示,仅2011年,鄂州经济开发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亿元,其中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25.67亿元。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突击审批和突击设立的各类开发区,一律予以撤销,并追究有关领导人和责任人的责任。”举报人认为,不在国家三部委名录中,鄂州经济开发区应属“黑开发区”。

  对此,鄂州经济开发区一名官员称,该开发区获得了省级批复同意,不在国家开发区目录中的原因可能是该开发区属于筹建,还没有正式批复。

  本报将继续追踪报道此事。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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