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再晒9起违规 兖州环卫局公车登记职工名下

2015年01月28日 14:09   来源:济南时报   

  近日,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了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9起典型问题,有4起涉及公车。在这4起涉及公车的典型问题中,有一个尤其引人注目:济宁市兖州区环卫局违规将公车登记在局职工个人名下,并在全市清理公车工作中未按规定上报,兖州区纪委给予该局局长周生泉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的这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分别是:

  1.东营市环保局东营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四中队中队长宋建军、工作人员康新民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经东营市环保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给予宋建军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康新民行政记过处分。

  2.东营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管理处处长朱兴华公车私用。经东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朱兴华党内警告处分。

  3.济宁市兖州区环卫局违规将公车登记在局职工个人名下,并在全市清理公车工作中未按规定上报,兖州区纪委给予局长周生泉党内警告处分。

  4.济宁邹城市太平镇教办工作人员冯继福违规操办其子结婚喜宴,邹城市纪委给予冯继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协助其违规操办婚庆事宜的邹城市太平镇中心小学副校长朱国庆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邹城市太平镇教办主任韩廷寅通报批评处理。

  5.菏泽市巨野县公安局龙堌镇派出所工作人员董清国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龙堌镇党委决定给予董清国党内警告处分。

  6.菏泽市鄄城县凤凰镇政府工作人员吴康光违规使用公车。凤凰镇政府给予吴康光行政警告处分。

  7.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张克垒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市纪委给予张克垒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8.临沂市费县费城街道荣和庄村党支部书记朱景峰用村集体资金大吃大喝。费县费城街道党工委给予朱景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聊城临清市先锋街道办事处卫生院擅自配备公务用车,临清市监察局给予该卫生院院长王福林行政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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