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北现逃避路边停车收费"神器" 经测无效

2015年01月28日 11:36   来源:深圳特区报   

  警方查扣的“解码器”。

  所谓神器其实是普通的遥控器。

  深圳路边停车收费正式实施不久,不法分子便开始“大做文章”,有人偷装车位锁,有人破坏地磁感应器,还有人叫卖“地磁感应解码器”,称该“神器”可在收费泊位干扰地磁实现免费停车。其实这些“神器”是一些卷帘门、道闸等的遥控器。记者1月27日获悉,市交警局破获“地磁感应解码器”诈骗专案,2名嫌疑人被拘留。

  小贩华强北沿街兜售“解码器”

  1月21日,市交警局接市民举报,称华强北商业区一带陆续出现了沿街兜售“地磁感应解码器”的不法商贩,声称该解码器可固定在车内,在收费泊位可自动干扰或屏蔽地磁感应器发送信号,实现免费停车。接警后,交警局侦查大队立即展开调查。

  侦查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郑迪介绍,一组侦查民警以便衣的形式,对赛格广场、电子器材大厦、明通数码城、太平洋电子市场等多处市场‘扫楼’排查,未发现有与群众举报类似的产品销售。

  与此同时,另一组民警对华强北路边兜售的小贩进行排查。通过与小贩聊天打听得知,有个名叫潘某朋的人在销售类似“解码器”。在小贩的带领下,侦查员与嫌疑人潘某朋碰面,并获得了一套疑似“解码器”的设备。侦查员提出进行现场测试的要求,潘某朋以不便离开和周边无停车位为由拒绝测试。为确保后期行动顺利,避免打草惊蛇,侦查员在获取潘某朋手机号后离开。

  逃避收费“神器”经测无效

  在取得“解码器”后,警方跟市交通运输委主管路边停车工作的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取得联系,按照潘某朋提供的使用方法,使用设备在南山区龙珠四路路边对编号为216087和216085的两个收费停车位分别进行测试和录像。通过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实时反馈的信息,经两次测试,交委的后台监控系统均能在收费泊位停车后实现自动计时收费,无法达到嫌疑人潘某朋所称的能干扰或屏蔽地磁感应信号实现免费停车的效果。

  1月23日下午3时,警方组织18名警力到达华强北商业圈,先后抓获嫌疑人叶某红、刘某赢,现场查扣疑似“解码器”设备一套。

  据嫌疑人供述,所谓的“收费停车位干扰器”、“地磁感应解码器”或“停车位屏蔽器”等设备并不存在,均是利用市民贪图小便宜的心理,用一些成本低廉的普通电子设备,谎称具有干扰停车计费功能,实施诈骗。

  随后,警方在华强北众多商场内部进行取证,发现所谓的“神器”不过是一些普通的,但是不常见的遥控器,如卷帘门、道闸的遥控器。小贩们在商场以几十元进货,然后忽悠市民,叫价几百元甚至是上千元。

  目前,嫌疑人叶某红、刘某赢已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潘某朋尚未归案。

  市交警局呼吁,有市民购买过“地磁感应解码器”的,可通过微博、110等方式联系交警部门,指认嫌疑人。

  干扰破坏收费泊位 或获刑责

  警方表示,虽然目前市面上并没有真正的设备可以干扰收费泊位的地磁感应,但如果有一天出现了,无论是销售方或者是使用方,都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用暴力手段破坏收费泊位的,则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记者 解树森 文/图)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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