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湖北“两会”首场新闻发布会聚焦“法治湖北建设”。 记者苗剑 摄
昨天,2015湖北两会举行首场新闻发布会,聚焦法治湖北建设。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就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稳步扎实推进法治湖北建设,介绍思路举措、经验成效。
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室
全国较早修改计生条例
保证“二孩”政策落地
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副主任付正中介绍,近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注重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使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通过立法引领改革、支撑改革。
贯彻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出台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条例坚持解放思想、务实管用,坚持“无违无禁即可”、“明确简政、彻底放权”,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地给予示范区政策支持,得到各界高度肯定。
常委会在全国较早对人口计生条例进行修改,保证了国家有关“单独二孩”重大决策的落地。
我省是水资源大省。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水污染防治条例,“重典”治水,这也是湖北首次就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由省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在全国引起很大反响。
我省出台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得到了国家相关部委的高度评价。
省委政法委
对领导干部实施法治建设绩效考核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胡兴儒介绍,去年,全省组织开展了“法治湖北企业行”活动,深入宣传贯彻省委政法委关于政法机关服务发展“十六条意见”,层层落实政法领导干部和政法干警联系企业制度,加强点对点、面对面的全方位法律服务,聘请法治环境监督员,开展涉企专项检查和案件评查,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据问卷调查统计,2014年湖北涉企执法满意度达91%,比上一年有了新的提升。
2015年是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新起点之年,是司法改革破局之年。根据省委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意见,将尽快出台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法治建设绩效考核。
省政府法制办
武汉高新区试点行政综合执法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魏月明透露,目前,省法制办正在组织力量,修改完善《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5-2019),进一步明确未来五年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力争在2020年前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近几年来,政府立法工作加大了公民有序参与的力度。凡省政府法制办审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省政府规章草案都在网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重大立法项目都要请专家进行论证,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项目,举行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下一步,省政府法制办还将做到重要的省政府的规章,由法制办直接组织起草,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
目前,全省已有54个城市在城管领域实行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并在文化、食品药品、农业、国土、水利、林业等部门推进了综合执法,在武汉高新技术开发区试行综合执法。下一步将开展专题调研,拟起草《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力度。
2014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审查行政复议案件4423件,审结4067件,其中驳回494件,占12.15%;撤销、确认违法、变更以及和解的1192件,综合纠错率占29.31%。
省高院
“淘宝网”上启动网络司法拍卖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昌兵介绍,去年,省法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两抢一盗”等犯罪,成功审理了刘汉、刘维等3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受到中央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和表彰;加大对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危险驾驶、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1463件,同比上升127.53%。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430件,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依法调节经济关系,维护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假冒“稻花香”商标侵权等三起案件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与金融机构开通了“点对点”查询系统,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威慑力度,依法将5803人纳入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对225人限制出境,对25人追究刑事责任。2014年全省法院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2533件,省法院审理的华珍药业案入选“全国法院保障民生十大典型案例”。
按照中央、省委要求,省法院制定了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总体方案及29个配套细则,确定在武汉等4个中院及所辖部分基层法院,开展以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等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点,突出庭审中心地位,突出法官主体作用。
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改革,重点推动职务犯罪量刑规范化,组织93个基层法院集中开示范庭,邀请社会各界代表5000余人观摩庭审;推动行政审判机制改革,在黄冈市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努力解决行政诉讼“告状难”。在“淘宝网”上启动网络司法拍卖,现已成功拍卖物品23件,标的额3684万元,提高债权清偿率。
省检察院
查处“小官大贪”491人
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青介绍,全省检察机关2014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2897人,其中,立案侦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案件206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416件;立案侦查212名县处级干部和55名厅局级干部职务犯罪要案(均含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特别是“小官大贪”的查处力度,立案侦查损害群众权益的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491人。
针对履职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519件,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此外,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权人”、“有钱人”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全省检察机关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为重点,深入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监督纠正刑罚变更执行不当1207件,监督87名罪犯收监执行。
作为全国首批7个试点省份之一,省检察院在武汉等地共12个检察院启动试点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4项改革。 记者朱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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