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年收入6万—12万元可作为"中产"标准

2015年01月31日 09:17   来源:人民网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楼下村村民林峰在银行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后,笑逐颜开。新华社记者 张国俊摄

  我们追求“收入倍增”,更要努力实现“中等收入群体倍增”,后者更能体现收入分配改革的实效。

  在初次分配领域,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强调对价值创造的激励,推助更多人迈上“中产”台阶;在再分配领域,要通过公共支出、税收、社会保障等综合手段,扶助更多人过上有尊严的生活。

  各领域的改革要注意针对不同收入人群施策,让大家共享改革成果。

  ——编者

  “扩中”正逢其时,争取“弯道超车”

  ——中等收入群体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也是释放消费红利的主力军

  “月收入9000多元,一半用来还房贷。物价高、开销大,基本攒不下钱。我算中产吗?”在北京某银行工作的小刘问。

  “大款越来越多。可咱老百姓过日子‘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小城市生活成本低,两人一个月退休金4000多元也够花了。我们算‘穷人’还是‘富人’?”黑龙江退休工人孙奶奶问。

  ……

  党的十八大提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增的目标,这个目标应扭住不放,确保如期实现,否则就会失信于民。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即人们通常所说的“调高、扩中、提低”。

  有些人认为自己属于中等收入者,也有些人常抱怨自己“被中产”。那么,“中等收入”的标准是什么?目前我国究竟有多少“中等收入者”?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认为,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等于、稍低于或略高于平均水平的收入,均可视为中等收入水平。对我国来说,近年来可考虑将中等收入标准界定在年收入6万—12万元左右。此外,家庭有一定数量的储蓄和其他货币性资产,家庭人均居住面积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0%至34%左右。发达地区的标准可稍高于此标准,发展相对滞后地区可以稍低于此标准。按照上述标准,全国中等收入者约占25%左右。

  “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既是收入分配改革的量化目标,也是路径选择。”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提出,中等收入群体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也是释放消费红利的主力军。“经测算,未来10年间,如果城镇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提高到40%—45%左右,在不考虑人口规模变动的情况下,每年将带来0.75万亿元左右的新增消费,由此推动中国成为全球最大消费市场之一。可以说,‘扩中’是收入分配改革的‘牛鼻子’,也关系到经济社会转型与改革的全局,对于协调重大利益关系、建立橄榄型社会结构、提振社会对改革的信心,意义重大。”迟福林说。

  “扩中”不仅必要,而且正逢其时。迟福林认为,从当前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治理呈现出的新态势看,“扩中”有以下几个有利条件:一是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明显提升,2014年为48.2%,增速明显快于一、二产业,2015年预计达到50%左右,这是白领工作机会最多的领域。以美国为例,随着由工业主导向服务业主导的经济转型,白领阶层的规模从20世纪40年代的1000万左右上升到20世纪70年代的5000万,30年间扩大了5倍。二是互联网迅猛发展,带来更多创新、创富机会。三是资本市场改革提速,居民获得财产性收入的渠道更多了。“把握机会,争取实现调整收入分配结构的弯道超车——用最短的时间,建成橄榄型社会。”

  迟福林认为,与人均收入水平倍增这一目标相比,我们更应强调中等收入群体的倍增。“应争取到2020年将中等收入人群占比提升至40%,达到6亿人左右。这更能体现‘不让平均数掩盖大多数’原则,呈现改革的实效。”

  机会公平激励创富,制度公平做好“兜底”

  ——初次分配,财富蛋糕要让利于民;再分配要做好“抽肥补瘦”

  来自普通工薪家庭、今年研究生毕业的小韩几天前拿到了某知名金融机构的入职函。“前后面试了4次,有人说关系不硬根本没戏,还以为自己是‘陪练’呢。我相信今后只要有能力肯吃苦,在这家公司会有发展。”她的兴奋溢于言表。

  工商注册更容易了,营业税也减了,山东安丘的送水工王明艳,把牛蒡茶小店从街边开到了互联网上,一年销售额200多万元,当上了小老板,还吸纳了七八个人就业。

  “收入分配改革,在初次分配领域,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机会公平,强调对价值创造的激励,推助更多人迈上‘中产’台阶;在再分配领域,要对中低收入者‘多予少取’,通过公共支出、税收、社会保障等综合手段,扶助更多人过上有尊严的生活。”迟福林认为,十八大以来,在调整利益格局、破除利益藩篱方面,新一届政府显现出了非凡的勇气与责任担当。

  比如:在多个行业打破垄断,降低民企进入门槛,从根本上消除市场机会不公平导致的贫富差距;大力反腐,斩断以官企勾结,扭曲矿山、土地等要素市场价格而攫取高额利润的灰色利益链;简政放权,激发全民创业活力;减税让利,给小微企业发展松绑鼓劲儿;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让“全民所有”更多地“全民共享”;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落实农民土地的股份权和收益权,等等,都是对硬骨头下狠劲儿。“这几年,最低工资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标准以及基本医保报销水平等,都实现了数个‘连增’。尽管增幅有限、保障水平整体上还较低,但在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坚持增加对民生领域的转移性支出,实属不易。”迟福林说。

  “未来继续提高‘扩中’速度,还要继续以‘机会公平’为准绳深化市场经济改革,以‘制度公平’为重点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迟福林说,在形成万众创新、创富生动局面的同时,政府应对中低收入者多予少取,不断提高基本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水平,“兜底”到位,让千军万马在奔“中产”的过程中没有后顾之忧。

  他指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未来几年“扩中”最有潜力的改革领域包括:以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为重点,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尽快完善土地流转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推进资本市场的体制机制改革,尤其是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度,使城乡居民能够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加大教育投资,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建立有利于就业和创业的体制机制等。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朱青教授提出,作为政府重要的收入调节手段,税收尤其是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

  “初次分配,财富蛋糕要让利于民,使城乡居民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所占的比重明显提高。二次分配,要做好‘抽肥补瘦’。其中个税改革尤其要考虑到中低收入阶层的经济压力,比如个税费用扣除标准不再搞‘一刀切’,要有个性化的费用扣除,例如应适时增加赡养老人支出、本人及子女教育支出、失业的家庭成员生活费用支出以及购买商业性养老、医疗保险费用的支出等扣除项目。从中长期看,个税应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模式,应将工薪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等经常性、连续性劳动所得以及一些资本性所得如利息收入等,合并起来按一个累进税率表一并计算应纳税额,解决分类所得税模式下收入相同但纳税不同以及劳动所得税负重而资本所得税负轻的弊端。”朱青说。

  提高改革协同性,增加预算透明度

  ——防止“一刀切”“各唱各调”误伤中产,确保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深化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让百姓过上好日子。”迟福林认为,收入分配改革实际上已成为经济改革、社会改革的交叉点,其顶层制度设计要更加具体,能将相关领域改革统筹起来,防止改革部门化、碎片化,各唱各调,对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形成掣肘。

  比如,公共资源的价格改革,要防止对普通居民生活造成过大的冲击。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不能人为压低医生凭学识经验获得的合理收入。在税制改革中,应给服务业更多“关照”,使在该领域就业的白领尽快成为中等收入者。在养老、教育等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改革中,要关注中低收入阶层是否是最大受益者……

  迟福林认为,理顺收入分配机制涉及多方面的改革:公共资源出让机制透明化,严密监管自然垄断行业,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甚至制度化反腐都是其中重要内容。正因如此,收入分配是改革进程中绕不过去的命题,它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也不仅限于个人荷包。“增强收入分配改革过程中相关政策的协调性,也是提高各项改革效率、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性的题中之义。”

  在朱青看来,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建立公开、透明的收入分配基础制度至为重要。

  “现在提起‘税’字老百姓都很敏感甚至抵触,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们对税款的用途不够公开、透明度较低有意见。”他提出,让税款真正能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还有两方面工作需要加强:

  一是完善税收立法。谁交税、交多少税、什么时候交税,都要通过人大的立法予以明确。

  二是增加预算公开透明度。“‘国家账本’还应该更详细,包括拓展预算公开的范围和程度。”朱青说,以往的预算报告都是功能性预算,没有明确资金的使用用途。比如把教育经费分为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等等,至于用在哪儿,是用在教师工资、学生助学金,还是教育部门的公车、宴请上,并未列明。朱青提出,下一步,不仅按功能编制的预算,而且按经济性质编制的预算都要接受各级人大的审批和监督。

  美国怎么收个税?(链接)

  个人所得税通行世界已有200多年,尽管各国个税制度不同,但都日益趋向人性化,充分考虑到了纳税人的家庭负担。

  美国个税以家庭为单位计征,个人收入指家庭一年内的所有收入,包括工资、营业利润、股票收益、基金利息、小费、佣金等,也包括投资房地产一年内的收入。在年度报税时,会有各种免税项,这相当于对家庭的福利补贴,如赡养费、儿童抚养费、学费、慈善捐款、自由职业者业务开销减免等,报税时要把这部分免税额在总收入里扣除,剩余部分才是应税收入。

  在美国,“富人”群体是个税的主要贡献者。美国收入最高的1%人群缴纳了全美个人所得税的40%;前10%的高收入阶层,贡献了71%;收入低于平均水平50%的人群,只缴纳了全美个人所得税总额的3%。

  (原标题:专家:年收入6万—12万元可作为"中产"标准)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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