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省委、省政府的鼓励、支持和引导下,在省工商联及相关职能部门、机构的通力协作下,湖南形成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大格局、大机制,做到了"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做出的都是"硬事"。
为充分展现湖南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本报从今天开始,推出"湘江硬事"系列报道,共5篇,敬请读者垂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有一个激动人心的提法,"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要让创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关键在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大发展、大繁荣,在于党政部门要有大局意识,用创新的思维开创新局面、新机制。这方面,湖南省交出了一份优秀的答卷。
刚刚过去的2014年,湖南省的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成就骄人。取得这个成绩的关键,在于通过多年的努力,湖南打造、形成了一个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大格局、大机制。
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
省委、省政府领导,尤其是一把手高度重视,亲力亲为打造良好环境,是湖南非公有制经济大发展的有力保障。
2011年2月,在湖南召开的全省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会议暨第三届"湖南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会上,时任湖南省委书记周强提出,要让一切合法经营、并为改革开放做出重要贡献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努力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创业兴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2012年9月,时任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现任湖南省委书记徐守盛来到省工商联机关调研并与省内非公有制企业代表座谈。徐守盛表示,稳增长就要稳企业,稳企业就要稳实体经济。全省广大工商界人士要在稳增长促和谐中一展身手、再立新功。
2013年5月,在"中国梦·湘商情·光彩行"启动仪式上,徐守盛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2014年9月,在湖南创新创业大会上,徐守盛表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鼓励各种创新创业形态的所有制经济加快形成竞相发展之势。
2015年新年伊始,1月21日,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来到省工商联(总商会)看望慰问干部职工并与民营企业家座谈。杜家毫指出,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抢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等重大机遇,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真正把自己和企业发展与国家的富强、社会的进步有机统一起来。
政策支持部门联动
2005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又称非公经济36条),这是中央政府出台的第一个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系统性文件。
在中央政府"非公经济36条"出台之前,湖南已经先行一步,在政策上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松绑、鼓劲。2003年,湖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调整国有经济战略布局和结构,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然要求。"
中央"非公经济36条"出台后,湖南省政府在总结省委、省政府2003年7号文之后湖南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现状后,根据国务院的最新精神,又颁布了湘政发[2005]12号文,出台了37条措施,进一步促进了湖南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2006年7月,湖南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从法制的层面进一步清除了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障碍,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奠定了更加良好的基础。
2012年,湖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2]18号)。同年,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经省政府同意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细则》(湘政办发[2012]106号)。
2015年1月,湖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湘发[2015]3号),明确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以及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推动下,湖南形成了一个党政职能部门联动,共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格局。
加强工商联地位作用
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方面,工商联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不可或缺。湖南省副省长、省工商联主席何报翔提出的"服务立会、开放办会、实力兴会"理念在实际工作中步步彰显,湖南省委、省政府也将工商联放到了更加突出和重要的位置。
湖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书记汤新华在接受中华工商时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这两年,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莅临省工商联视察,对工商联的工作进行指导,这样的情况,历史上没有过。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8月7日,湖南省委召开第25次常委会议,听取省工商联的汇报,专题研究工商联工作,就三个方面十个具体问题作出决定,形成会议纪要下发。
对于湖南省委的这次常委会,中央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均给予高度评价,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王钦敏亲自批示肯定,《湖南省委从战略高度把握和推动"两个健康"工作》在中央统战部《统战工作》上全文刊发推介,并呈报全国政协俞正声主席。
这次常委会,湖南省委给湖南省工商联赋予了更加重要的职责。
其中,在推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团体领导班子成员时,湖南省委要求,必须做到"凡进必评",并充分听取工商联意见。
在加大民企合法权益保护力度方面,湖南省委要求执纪、执法和司法机关在查办公职人员案件需要民营企业主较长时间配合调查时,注意与工商联沟通,充分发挥非公纪工委的作用。
在这次常委会上,湖南省委还特别安排,要强化职能手段,充分发挥工商联促进"两个健康"的重要作用。一是省政府委托工商联,每年对1-2个专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推动政策真正落地。二是加强对行业协会的指导。各行业商会协会可以团体会员身份加入工商联组织,由工商联指导行业商会协会做好加强党的建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加强行业协作和自律、制定行业标准与规划等工作。三是大力加强各级工商联组织建设。
正是在省委、省政府这样的安排下,湖南省工商联成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支核心力量,处在一个十分突出的枢纽地位,很多工作,是由工商联牵头去做,相关职能部门,也认可工商联的作用和地位。
可以说,在处理一些事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关键问题、具体个案上,工商联在联合各部门协作、形成合力推动疑难问题解决方面,发挥了独特的、甚至是不可替代的作用。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