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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1日在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浙江省省长 李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一年来,省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转型升级主线,守住百姓增收、生态良好、社会平安“底线”,抓改革、促转型、治环境、惠民生,统筹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换三名”等重大举措,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抓改革、增活力。大力推进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的政府自身改革。制定实施省市县政府权力清单,省级部门行政权力从1.23万项精减到4236项,其中直接行使1973项。制定实施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开展核准目录外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改革试点,启动“零地”技改项目不再审批改革。制定实施省市县政府责任清单,明确省级部门主要职责543项。制定实施省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出台省级政府部门一般不再直接向企业收取行政事业费的具体办法,省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由235个整合为54个。建设并开通集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于一体的浙江政务服务网。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级实际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从1266项减少到32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取消,40多个部门全部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积极推进嘉兴市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试点。在富阳市开展权力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在嘉兴市、舟山市等地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在全省各市县推进市场监管体制和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经济社会领域相关改革。全面推进海宁市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绍兴市柯桥区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改革试点并总结推广,切实抓好德清县城乡体制、平湖市产业结构调整机制、开化县和淳安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宁波市保险综合创新、台州市小微金融等改革创新试点,创新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制定实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积极推进各类综合改革。加快“四大国家战略举措”相关改革,设立省海洋开发投资集团公司,赋予舟山群岛新区116项省级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义乌市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正式落地,“义新欧”中欧班列开通,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全面实施,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配套改革全面推进。杭州市、湖州市、丽水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等国家改革试点稳步推进。积极推进对内对外开放。外资外经外贸取得新突破,外事侨务、港澳台等工作取得新进展,援藏援疆援青援川取得新成绩。
(二)调结构、促转型。努力保持经济平稳增长。集中精力抓工业,重点支持工业大市大县、优势产业和重点企业发展,加强企业帮扶,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逐季上行。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3555亿元、增长16.6%,浙商回归项目到位资金2236亿元、增长27.6%,实际利用外资158亿美元、增长11.6%。创新促进出口的政策举措,外贸出口2734亿美元、增长9.9%。积极培育信息、旅游等新的消费热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905亿元、增长11.7%,网络销售5642亿元、增长47.6%。全省地区生产总值40153亿元,增长7.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21亿元,增长8.5%。切实加强科技创新。加快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未来科技城、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嘉兴科技城等创新平台建设,加大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力度,积极发展网上技术市场,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34%。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增产提质,养殖过载区生猪总量大幅下调,东海渔场修复振兴和“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深入推进“四换三名”,加快发展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七大产业,突出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经济引领作用,成功举办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省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加快建设。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完成工业技改投资5420亿元,主动淘汰3500家企业的落后产能,关停高污染小作坊1.88万家。积极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0.5万亩。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万亿元,增长25%。制定实施建设标准强省、打造“浙江制造”品牌、加快培育“三名”企业的意见。积极调整城乡结构。大力推进新型城市化,研究制定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都市区规划,加快中心镇改革发展和小城市培育试点,积极推进“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等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相关体制改革,为愿意进城的农民和愿意留在农村的农民创造平等的制度条件。积极调整区域结构。大力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研究编制省域总体规划,推动先进制造业向产业集聚区和开发区集中、现代服务业向中心城市集中,加强生态功能区保护,促进全省人口和生产力优化布局。
(三)治环境、美家园。加强水环境治理。全面实施“十百千万治水大行动”,建立健全五级“河长制”,消灭垃圾河6496公里,整治黑臭河4660公里,新建污水管网3130公里,33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的69个建制镇全面启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61个。城市防洪排涝、城乡供水等水利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加强大气环境治理。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启动实施20台燃煤机组“近零排放”技术改造,淘汰改造燃煤小锅炉3353台,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38万辆,积极做好油品升级。全省雾霾天数比上年下降17%,PM2.5平均浓度下降13%,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75.5%、提高7.1个百分点。加强城乡环境治理。深入推进“三改一拆”,健全依法治违长效机制,改造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1.84亿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66亿平方米。深入推进城市治堵,新增专用和公共停车位16.9万个,设区市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6120个村完成治理、受益农户150万户。加强节能减排。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控制,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量化管控制度,推进高耗能重污染行业整治,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犯罪行为。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6%左右,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等减排指标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四)惠民生、促和谐。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制定实施促进城乡居民持续普遍增收的政策意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标准平均提高10%,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11.6%和20%,四档最低工资标准均提高12%以上,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最低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2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393元、增长8.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73元、增长10.7%。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开展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实施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标准化中小学校建设,启动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扎实做好特殊教育工作。积极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双下沉、两提升”,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健全基本药物制度,认真做好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重大文化工程建设,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新建农村文化礼堂1742个,大运河申遗成功。加强社会保障,全面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加大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力度,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增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0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9万,新增机构养老床位3.7万张,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8147个。加强农民建房土地保障和农村危旧房改造,解决13.3万户农民建房用地,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1.4万户。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20.6万套、竣工13.3万套。积极发展人口计生、老龄、妇女儿童、残疾人、慈善、民族宗教等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成功举办第十五届省运会。全力做好民生实事。加大民生投入,全省卫生计生、教育、就业及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财政支出分别增长23.7%、8.5%和9.7%。健全民生实事工作推进机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十个方面民生实事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深化平安浙江建设,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6.2%和9%。深入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扎实推进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双拥优抚等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切实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行政效能明显提升,政府服务不断加强,各级政府“三公”经费支出减少25亿元,下降34.4%,全部用于“五水共治”。
各位代表,经过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和各项任务。这一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浙江省委正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克难攻坚、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各族人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向驻浙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向在浙中央机构和金融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关心和支持浙江发展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广大侨胞和海内外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政府工作还有很多不足。在经济社会领域,主要是结构性问题比较突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生态环境不断好转、城乡居民持续增收、社会和谐稳定依然面临不少困难和压力,部分企业生产经营比较困难,低收入群众增收难度加大。在政府自身建设方面,主要是职能转变有待进一步深化,一些政府工作人员改革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还不够强,一些部门和地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依然存在,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依然时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