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记者从省纪委获悉,春节期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同时,全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券(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拜年慰问等名义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安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或民营企业。
河南省纪委要求,全省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自觉遵守中央和省委关于廉洁过节的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公布举报方式,畅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举报,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指名道姓公开曝光。对问题严重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以铁腕执纪的高压态势,坚决制止公款吃喝、铺张浪费等问题反弹。
河南省纪委还专门公布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邮箱:hndfjdjb@126.com(2月4日至3月4日开通),受理对以上问题的举报。不属于上述范围的问题,请到省纪委监察厅举报网站(http://henan.12388.gov.cn)反映。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