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晚,湖南衡山县副县级干部汪灿被实名举报,称其趁该县团委书记李某酒醉,强行与后者发生性关系。衡阳市纪委6日下午对外透露,因汪灿涉嫌严重违纪,已对其立案调查。
2月5日,百度“衡阳吧”出现一条以受害者丈夫名义发出的举报网帖。发帖举报者署名“陈某某”,称自己“现年32岁,系衡山县公安局民警”。
网帖称,2月4日晚,因受邀参加一前同事组织的饭局,举报者陈某某的妻子李某搭乘副县长汪灿的公车(牌号为湘DF2368,系衡山县黄花新区建设指挥部所有)去某农家乐吃饭;席间,汪灿等人劝李某喝下大量米酒;席毕,李某醉得不省人事,汪将李某送至举报人住宅楼下后,支走司机,并在车后排脱去李某的裤子,“趁其醉酒无力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事发后,当地宣传部门在电话中告诉中新网记者,该县纪委、公安已介入调查,调查结果将按程序及时公布。而据衡阳市纪委最新通报,汪灿今年47岁,衡山县人,2011年5月至今任衡山县副县级干部、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目前,衡阳市纪委已对汪灿立案调查。公安机关对汪涉嫌违法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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