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昨日,武汉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胜利闭幕 记者萧颢摄
消灭东湖、沙湖、南湖的大型排污口,严查沿湖餐馆偷排污水行为,加快建设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系统……昨日闭幕的武汉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湖泊截污治污提升我市水生态功能的建议案》(简称建议案),再次聚焦湖泊治污问题。
建议案称,近年来,尽管武汉市大力推进中心城区湖泊截污治污,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部分湖泊纳污的情况依然存在,被誉为城市名片的东湖、沙湖、南湖等重要城市湖泊仍有个别地方大量污水直排湖泊,一些湖泊零散排污口比较普遍;港渠污染现象仍然比较严重,黄孝河、机场河等明渠流经城市人口密集区域,黑臭扰民,还导致入湖污染;湖泊周边企业、餐馆等违法偷排的情况尚未杜绝;部分污水设施责任主体缺失,没有充分发挥效益。”
建议案提出,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湖泊生态保护与污染治理刻不容缓。建议消灭东湖、沙湖、南湖等主要湖泊的大型排污口,全面实施中心城区湖泊零散排污口截污;启动中心城区港渠截污工作,逐步消除重要港渠黑臭现象;严厉打击沿湖工业企业和餐馆等偷排污水行为;加快推进沿湖高校、社区、大型企事业单位内部雨污分流改造以及雨污混错接改造。
截住污水是第一步,完善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才能真正实现湖泊全面截污。建议案呼吁,全面提速实施中心城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系统建设,实现污水处理后高标准排放,解决污水处理厂“吃不了”、“吃不饱”、“吃不好”问题。同时高度重视污水处理厂污泥二次污染问题,建成一批污泥集中处理处置设施,根除污泥对湖泊港渠和其他水体造成的二次污染危害。
建议案还提出,建立最严格的工业企业排污和沿湖沿渠重点排污单位巡查和监管机制,加大超标排放污水入湖入渠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涉湖涉渠建设项目审批以及环境管理。同时,鼓励发动社会力量,通过湖泊保护志愿者积极开展巡湖,举报非法排污行为。
上月,修订版的《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获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规定非法填湖者,最高面临50万元的巨额罚款;严控湖岸线建房,不让公共湖泊变成“私家花园”;护湖成效成为官员考评的重要依据等。多方关注聚焦下,武汉进入最严格的护湖时期。(记者刘春燕 实习生李佳 黄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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