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2月8日首次发布全省除三沙市外的各市县城市(镇)的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公告。2014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前五名分别为陵水、乐东、五指山、白沙和琼中,2015年1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前五分别为乐东、文昌、五指山、琼中和澄迈。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海南省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办法》要求公开环境信息,环保部门需每月10日前发布全省上月环境空气质量信息,每年第一季度、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发布全省上年度、上季度环境空气质量信息。
“保护环境是全社会的事。”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岳平认为,公示各市县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是为了达到《新环保法》及《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对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的要求,以此不断强化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监督意识,强化地方政府对环境空气质量的保护意识,督促各市县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监测结果表明,2014年及2015年1月,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优良。外来大气污染物输送、机动车尾气、建筑工地施工和道路扬尘、城市油烟、土法烤槟榔及垃圾秸秆露天焚烧等局部污染源排放对海南省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
“不同市县的主要污染物也不同,像海口就主要受外来大气污染物输送、建筑工地施工和道路扬尘等影响。”岳平建议各市县应积极排查市县内各个污染源,重视西部工业园区污染,以控制主要污染物来源为主要职责,根据本地情况加大环保工作力度。
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将针对以上环境空气污染物采取相应措施,计划2015年完成2.7万辆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基本淘汰海口和三亚市建成区10蒸吨/每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并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力争完成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改造工程,控制重点工业污染,控制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加强城市裸露土地绿化和洒水、控制农村秸秆和生活垃圾焚烧、土法烤槟榔等。
此外海南省制定了《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不断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到2017年底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3年下降5%以上,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见习记者王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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