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海南地方立法权是对海南最大的支持,可惜我们一直没有用好。”海南省政协委员、海南省现代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刘远生博士在2月9日海南省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分组讨论会上建议,海南应该让法律行业的精英参与立法,或委托社会机构立法。要及时将政策落地生根,转化为法律。
刘远生认为,海南是为数不多的拥有地方立法权的省份之一,但立法缺乏远景规划、法律执行力度不够、立法意识不强能力不足。
“现在我们都是部门立法,比如涉及环保的法律就委托环保部门,涉及国土方面就委托国土部门来办,这难免会使法律打上地方部门主义的烙印。”刘远生建议,应该让律师等法律精英参与立法,这样一定程度上能有效提高立法能力。
另外,可以尽量委托社会机构立法。社会机构可以站在中立的角度考虑法律对社会的影响,尽最大限度降低或减少对公民权利和自由的损害,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比如可以委托海南法律科学研究所、南海研究院、海南法律学会、海南大学等社会第三方机构立法。”刘远生举例说。
在立法过程中,政协还应发挥它智囊团的作用。刘远生认为,政协中人才济济,立法机构可以委托政协进行一些前期调研工作,让法律更适合海南的省情,更加完善。 刘远生认为用好地方立法权,做好立法规划,将为海南发展带来莫大的好处。要及时将好政策转化为法律,让它在海南落地生根。比如将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大家都依法照章办事。投资环境好了,商家觉得海南安全可靠,就会纷纷来海南投资发展,能促进消费带动税收。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