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三分之二困境,我省将改革使用住宅维修资金的投票表决模式。业主表决可以采取常规表决,即经有利害关系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视为表决通过;也可以采用异议表决,即根据业主共同管理规约的约定,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三分之一以下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下的,视为表决通过。
“如果选择实行异议表决,由过去的需面积、人数的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改为反对的不超过三分之一就视为表决通过,可以有效解决过去业主不参与投票表决,难以形成决议的老大难问题。”宋军继表示。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