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通报10起违规案例:4公职人员带彩打牌被党内警告

2015年02月13日 10:03   来源:楚天快报   

  楚天快报讯 记者 刘倩

  ■昨日,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对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行了通报,13名党员干部受处分,涉及带彩打牌、收受礼金等违规行为。

  带彩打牌

  2014年8月29日下午(周五),老河口市党史办工作人员周玉先、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杜云霞、光化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任杰敏、光化办事处航空路社区党委委员付智敏,在胜利路周玉先妻子经营的烟酒门市部内带彩打牌。老河口市纪委分别给予上述四人党内警告处分。

  滥发津补贴

  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南漳县民政局违规发放中秋节福利、信息宣传奖励、计生补助、防汛值班补助等共计73330元。南漳县纪委给予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马云常党内警告处分。

  公款旅游

  2013年1月4日至14日,南漳县城建局党组成员梁海平在参加县委党校主体培训班期间,随团到台湾等地参观旅游,旅游费用5000元在城建局机关财务报销。南漳县纪委给予梁海平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收受礼金

  2014年6月17日中午,枣阳市平林镇新集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翟兴忠违规操办其妻子所开办的餐馆开业仪式,安排该校报账员帮忙收礼并记账,共收受新集小学13名教师礼金2900元。枣阳市纪委给予翟兴忠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10月12日,襄州区人民医院离退休党支部书记李晓静在樊城长虹路朗曼城市酒店为其子举办婚宴,共收受27名同事礼金5600元。襄州区纪委给予李晓静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回收受礼金。

  违规使用公款

  2014年1月至7月,南漳县发改局在机关财务列支86920元,违规购买烟、酒、土特产等。南漳县纪委给予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县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仕龙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使用公车

  2013年7月,南漳县民政局违反襄阳市公车办审批意见,违规公款购置26.4万元的“Jeep牌指南者”越野车一台。南漳县纪委给予南漳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张道宏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1月1日晚7点左右,老河口市政府办车队党支部副书记韩海飞擅自动用节假日定点停放的公务车辆(鄂F3032A),开往老河口市区铁十一局附近修理厂维修。老河口市政府办公室给予韩海飞行政警告处分。

  其他行为

  2012年9月至2014年5月,保康县经管办干部王大兴在原单位(马良镇中心学校)和现单位(县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领取双份工资和奖金福利,重领工资、绩效奖金、岗位设置补差以及住房公积金等共计45381元。保康县纪委给予王大兴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8月4日至29日,老河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陈训驴未请假擅离工作岗位,累计旷工22日,造成不良影响。老河口市公安局给予陈训驴行政记过处分。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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