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山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2015年02月13日 13:31   来源:半岛都市报   

  近日,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制定印发了《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据悉,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除特殊情况外,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信息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规程》规定,招聘信息须在同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网站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网站 、招聘单位网站上同时公布。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人力资源市场网站或者其他媒体上一并公布。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测试、现场操作、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招聘初、中级岗位人员一般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经设区的市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以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

  《规程》规定,面试成绩必须经考场监督人员签名确认,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规程》还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 ,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 ,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受理有关投诉或者举报。对新闻媒体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本规程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2月29日。(张同顺)

(责任编辑:杨淼)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