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3年为市民节省8.1亿药费 基本药物降幅27%

2015年02月15日 14:19   来源:青岛晚报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山东省青岛市将开工建设市人民医院、齐鲁医院二期、市立医院东院二期、青大附院东区综合病房楼、眼科医院。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筹建公共卫生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50元。今年,我市将继续扩大基本药物实施范围。目前,我市在省内率先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近3年来,共采购使用基本药物30亿元,降价幅度27%,为市民节省购药资金8.1亿元。

  基本药物制度进程图

  2010年

  青岛市在七区的73个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原胶南、胶州、即墨的58个镇卫生院先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2011年

  作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即墨市人民医院在全市率先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

  2012年

  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已经全部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涉及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65个,镇卫生院109个。

  2013年

  即墨、原胶南的8家县级公立医院试点取消医院所有药品的加成。

  2014年

  10个区市卫生计生局,58个二级以上医院,153个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4305个规划内村卫生室在省内率先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崂山、李沧29家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扩大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2015年

  扩大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范围。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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