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2月15日从广东省工商局了解到,《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后的首次信息抽查工作已于近日结束。抽查结果显示,被抽查的22691户企业中,正常的有15982户,占抽查企业总数的70.43%;有5456户企业通过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有1240户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工商部门拟将5141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广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dgs.gov.cn/)上公示。
情况正常企业占抽查企业总数70.43%
“建立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是工商部门转变监管方式的重要体现,是完善信用监管制度、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模式的重要举措。”省工商局负责人表示,此次抽查对象为全省辖区内,除去已注销企业、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外,登记在册的全部企业。抽查内容是企业自主公示的即时信息,包括:公司出资信息、股权变动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和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等。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被抽查企业由登记管辖的工商部门负责检查。
据介绍,广东省符合条件的企业共计223.96万户,按照公平规范的原则,省局通过电脑摇号随机抽取了1%的企业作为检查对象,共22696户,当中有5户在抽查过程中办理了注销登记,因此实际抽查企业22691户,抽查企业数量在全国居于首位。
省工商局负责人表示,全省工商部门采取了多种方式对全部22691户企业进行检查,其中实地检查企业13533户次,书面检查1742户次,网络监测14142户次。通过检查,情况正常的企业有15982户,占抽查企业总数的70.43%;通过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有5456户,占抽查总数的24.04%;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的有1240户,占抽查总数的5.46%;另外有5户企业公示信息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有8户企业抽查中不予配合情节严重;在抽查中还发现了52户企业存在企业违法行为。
2170户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在抽查过程中,工商部门共向企业发出《限期履行公示义务通知书》1160份,对于逾期不履行公示义务的企业以及通过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工商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目前,全省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有5141户,占抽查总数的22.66%,截至2015年2月10日,已有2170户企业被正式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