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每年支付社康中心的用房租赁费高达1 .3亿元。市发改委近日透露,正在制定的相关社康中心业务用房方案规定,新建社康中心必须达标,且将提请市政府将社康服务指标纳入年度管理考核。
据统计,目前全市有592家社康中心,其中82家是政府医院自有物业,110家是社区组织免费提供,400家是租赁物业。每年政府在支付社康中心的用房租赁费就高达1 .3亿元,而租赁用房办社康中心存在选址局限,不利于社康统筹布点等问题。为此,有市政协委员建议,政府应重视加大对社康中心的投入,应尽快提高社康中心自有产权的比例,以推进社康良性发展。
市发改委介绍,深圳将社康中心作为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之一,在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中安排社区项目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并明确社康中心业务用房建设为年度重点资助项目。为推进一体化建设,市政府补助资金向原特区外光明、坪山、龙华和大鹏四个新区倾斜,其成立之初2-3年内社区服务基础设施项目(包括社康中心业务用房)建设资金由市政府全额承担。
下一步,就社康中心业务用房配置问题,深圳将通过规划建设、物业置换与购置、补助房租、无偿提供等多渠道保障社康业务用房。此外,市发改委将提请市政府将社区健康服务的重点工作指标纳入区(新区)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督查、督办。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