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对于持有观望态度的购房者来说,是继续租房还是买房呢?近日,记者对省城街头市民进行了调查采访。
对租房“情有独钟”
受访者:
杨华清 25岁月收入3000元
面对《条例》颁布,一部分购房者仍就持有继续租房的态度,并继续观望房价;另一部分购房者认为,《条例》实施以及央行的再度降息,此时是最佳的购房契机。对于拥有多套房产的户主来说,心态很平和。然而,在记者的微信圈里也出现了大量有关《条例》实施的文章和报道,一些网络论坛里同样也刊登了相关内容信息。
出生于1990年杨华清,来自山西省武乡县,目前在太原市一家修理厂担任汽修工一职。
“每月房租就需要支出700元,真是太贵了。”小杨摇着头无奈地表示,2012年7月份开始了太原的打工生涯。起初,在小店区大马村连续找了三天房子,才找到了一间价格相对便宜的单间,租金600元/月,超出了他预期的租房开支。“这里的城郊房和我们县城的楼房租金差不多。”小杨表示,他之前在武乡县城与同事合租70平方米楼房,每月租金700元,租金相差仅100元。
对于月收入3000元小杨来说,买房一直是他的梦想,但是对于目前的现状来说,他还是对租房“情有独钟”。“买房对于我们刚步入社会的打工族来说,有些遥不可及。”
还是选择租房生活
受访者:
贾刚 35岁月收入6000元
80后的贾刚最近也特别关注《条例》的实施动态。2010年3月,贾刚与妻子暂住在省城并州东街。2014年下半年,他便萌生了购房计划,属于典型的刚需购房者。
今年春节,经过与家人多次协商后,贾刚将购房区域定在了省城龙城大街的一所大型项目楼盘。他原本年后定下新房,但随着《条例》的实施,最近几天贾先生又徘徊在买房还是租房之间,连日来一直犹豫不决。“《条例》正式出台,我认为房价应该会降。”贾刚表示,假如实施征收房产税,拥有多套房子的户主肯定会将多余房子出售,这样房源多了,价格相对也会回落。“房价要是降了,对于我们这种刚需购房者来说,无疑是件好事,所以我想再等等看。目前,还是选择租房生活。”
近期准备购买第二套房子
受访者:
武原莉 45岁月收入1万元
武原莉女士是一名70后,财会出身的她,对房产投资是无比钟爱。于是在20年前,也就是1995年刚参加工作,便拥有了要买两套房产的梦想。
之后,只要听说或看到那里有开盘消息,她都会前往了解。这么多年过去了,很多大型知名房企及本土楼盘她都相继去过好多家,不论房屋户型还是房价优惠力度,总有一些不满意的地方。
优惠力度,总有一些不满意的地方。
随着夫妻二人拼搏奋斗,2006年,夫妻二人拥有了第一套住房。“我觉得现在是买房的最好时机。”武原莉表示,3月1日,不动产条例的颁布,更有效地规范房地产市场统一化,对于我们购房者来说更有效地保障购房的合法权益,同时更加有效监控和遏制小产权以及证件不全开发企业,从而净化房地产销售环境。其次,不动产登记也是一种对产权保护,同时国家还进一步加强对个人隐私的保护。现在对于购房者来说,选择买房是最好契机,不需要在买与不买中徘徊不定。“过了十五,就先把房款首付交了,圆了我拥有两套房产的梦想。”(记者 郭君)
(责任编辑:秦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