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建水源地水质监测制度 涵盖三级水源地保护区

2015年03月09日 11:34   来源:海南日报   

  为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海南目前已建立水源地水质例行监测制度,监测范围涵盖除三沙市外18个市县的城市、镇和村三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记者从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获悉,全省各级环境监测站对27个县城以上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每月监测一次;对195个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半年监测一次;同时在官网等公共平台定期发布水质监测月报,及时掌握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加强水源地风险和应急管理,是海南一大亮点。目前,海南已建立城镇重要水源地名录和年度评估制度,并根据制度要求开展了全省29个城镇水源地的水质状况和环境管理情况评估。全省各市县均建立了水源地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管理制度。

  为有效提供流域环境保护决策,海南启动了“流域生态健康评估”项目,对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三大流域,以及水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文澜江、文教河流域,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及时全面掌握了全省重要流域水生态环境的生态健康状况和主要压力来源。(见习记者王玉洁 通讯员孙秀英)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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