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
养老金并轨怎么实施?
经过多年的政策准备,2015年1月14日,《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发布,标志着养老金“双轨制”正式终结,3700万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业员工一样,将纳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与养老金“并轨”改革相配套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同步实施。经过多年的探索,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此时的养老金与工资改革方案被相关专家认为已经成熟,能从制度上根本解决“双轨制”所导致的社会不公平问题。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昨日表示,对于“中人”(已退休的“老人”沿用老办法,新参加工作的“新人”采取新办法)来说,养老保险将来的待遇结构将是“2+1+1”—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另外两个“+1”分别是过渡性养老金和职业年金。
这次改革以后,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将同企业及其员工一样,都将履行缴费义务,由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的20%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按本人工资的8%缴纳养老保险费。与过去较高的替代率(即养老金占本人退休前工资的比例)相比,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的替代率水平将会明显下滑。
为了弥补改革前后的养老金待遇差,在过渡期内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在享有基本养老金之外,还将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以确保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待遇水平不降低。过渡性养老金,也就是对于“中人”来说,因过去年份没有缴费而视同缴费计算的养老金。此外,通过建立作为补充养老保险的“职业年金”制度也需要同步建立。
全国政协委员、人社部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接受了北青报记者的采访,他表示:“职业年金不算工资,但是算福利,算薪酬的一部分。这比以往工资的概念要宽。职业年金就是在建立统一养老保险制度上的补充,是一种差异性的补充。它的建立就是要提升养老金替代率。目前养老金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拿到养老金的替代率不会高过60%,而加入职业年金,退休以后基本能拿到75%~80%。”
试点
深圳等地试点探索出哪些经验?
我国早在2008年就提出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在广东等五省市进行试点制度,但7年以来,该试点工作被认为进展不大。作为先行先试的“改革试验田”,广东深圳市已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多年,他们采取通过对公务员实行聘任的制度,在全国率先探索“养老金并轨”。据报道,到2014年6月底,深圳市新加入到社会养老保险缴纳队伍中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人数,已超过7000人。
深圳从2007年开始试点公务员聘任制改革,对这部分聘任制公务员同步实施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2010年1月1日起,新进入深圳市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一律实施聘任制,实行“新人新办法”:与企业职工一样,聘任制公务员必须与单位签订聘任合同;同时,实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障制度,实现与社会其他群体养老保障的接轨。
平安产险深圳分公司员工田晓斌介绍说,她在该公司参与的是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但她的一位南山区政府的朋友,所享受的一直是委任制公务员“财政养老”的退休制度,不必缴纳养老金。但这种情况在2011年时有了变化:田晓斌的一位同事的女朋友丽丽于2011年被聘任到了深圳市社保局,成为了合同制员工,按照单位交20%、个人交8%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和企业一样。
但另一面,该市旧有的机关单位人员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制度。一位来自深圳市检察院和一位来自深圳海关的人士都对北青报记者表示,他们都感到养老金方面“没什么动作”。
改革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怎么改?
2014年12月23日,《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与工资制度改革同步推进。公务员的养老金和工资,这两部分也被认为是配套改革。专家解读了两者之间的关系。
“要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首先要确定一个缴费基数,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结构不合理,基本工资所占比重很低,大部分都是各项津补贴,所以不便于确定缴费基数。假如以现有的基本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话,就会导致未来养老金待遇水平降低。”全国政协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理事、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工资制度改革之间具有密切关系。不仅如此,由于公职人员工资制度不合理,即使没有养老金并轨,工资制度本身也面临着改革。”
基本工资低而其他“活”的津补贴待遇高,这也造成了针对公务员工资的误解:一边是部分基层公务员认为收入低,一边是公众对公务员福利待遇的各种“吐槽”。目前的公务员工资调整方案,在捋顺养老金并轨的改革之外,也被认为能够弥合上述认知差异。
吴江认为,不仅是机关事业单位人,连同企业在内,目前我国各类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都很低,只占总收入的20%~30%,会影响到退休以后的实际待遇水平。“基本工资应该占大头。比如美国,它在工资以外的奖励性补贴,比例不超过20%,欧洲也就是10%左右,但我国的能够占到60%、70%以上。劳动、贡献要靠基本工资来体现,但现在的基本工资的激励作用已经没有了。”吴江说。
全国政协委员尚勋武表示,行业与地区之间差距较大,很难让每个人都满意。“我们国家的问题在于,我们在很短的时间内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制度经常可能落后于实践,所以,需要积极稳妥地探索前行。”他说。
展望
未来机关与企业间“养老金通道”能否打通?
为了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不大幅下跌,职业年金补充养老的作用还不能立即显现。金维刚介绍说,我国在2011年出台了《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实行办法》,但由于广东等五省市没有出台并实施具体的试点方案,职业年金制度也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其实,建立职业年金还需要有一个过程。在短期内,由于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的积累及其投资收益并不高,因而职业年金在弥补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水平方面的作用也很有限。”他说。
有专家认为,一旦补充养老到位、养老金并轨完成后,将“打通”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通道。全国政协委员、民进甘肃省委主委尚勋武认为,改革的最大好处,就是使人的流动成为自然而然的。“比如,一名公务员觉得自己不适合在这个岗位上,或者岗位不能满足他的需要,那么,做了10年公务员,有了养老保险的并轨,很轻松就可以走人,否则,已经积累的财富没法跟着自己,会让自己觉得很亏。”尚勋武说。
由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多年积弊,加上老龄化加剧、地区不平衡、人口流动增多等问题,不少人也有着“养老金出现缺口”的担忧。对于这一点,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昨日在记者会上算了一笔账:目前职工养老保险的抚养比是3.04:1,也就是3个人养1个人;到了2020年将下降到2.94:1,到2050年将下降到1.3:1。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也持乐观态度,“1998年的时候每个月只有471元的养老金,到去年年底已经达到了2050元,涨了4倍多。所以从这一点来说,我想是应该可以有更好的预期。”他说。
对话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养老金并轨是为了 解决公平性问题
对话人:全国政协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理事、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主持过一系列有关养老保障的课题研究,是参与我国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的主要专家之一。
北青报:养老金“双轨制”是怎样一种制度?它在我国经历了怎样的变化?
金维刚:“双轨制”主要是两种不同的养老保障制度导致的待遇差的问题。我国的养老金“双轨制”现象由来已久,实际上针对其改革的探索,也已经超过了20年。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使企业职工的养老从“单位保障”迈向了“社会保障”。随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也开始进行探索,但改革进程相对滞后。以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不彻底”的。
北青报:这个改革的过程是怎样的?
金维刚:1991年,国务院决定在城镇企业中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1992年,就开始在一些地方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所以其实在此次改革方案出台之前,全国各试点地区有20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已经参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缴纳保险费。
北青报:当时为什么没能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员工一样,同步养老待遇?
金维刚:虽然做了改革试点,但是这些试点地区仍然延续原来的退休保障制度,实行退休费待遇计发办法,与个人退休前的工资标准挂钩,待遇与缴费没有关系,因此这种改革不彻底,没有实质性的突破。
北青报:改革的阻力存在于哪里?
金维刚:与所有改革所面临的普遍问题一样,养老金“双轨制”的问题迟迟未得到解决,症结在于利益分配问题。改革是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触及到深层次的利益问题,其中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在过去,机关事业单位实行退休费待遇制度的情况下,对机关事业单位的人来说待遇是很高的,所以没有改革的内在动力。
北青报:您曾参与到改革方案的制定工作中。现在改革终于出台,是出于怎样的原因?
金维刚:随着“双轨制”导致的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在外部的压力下,促使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并不是靠几个人提建议就能推动的。养老金并轨,就是为了解决在养老保障方面的公平性问题。(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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