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纪委监察厅印发了《关于2014年度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绩效考核工作情况的通报》,通报了2014年度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绩效考核总体情况,晒出了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纪委监察局和省直11个纪工委、纪委、纪检组的得分和排名,其中,海口市、东方市、屯昌县和省司法厅纪委、省农垦总局纪委、省国资委纪委分获市县类、省直纪检机构类前三名。
据了解,此次考核是根据《全省纪检监察系统2014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的部署,在各考核对象自查自评的基础上,2014年12月中下旬,省纪委监察厅组织4个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文件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围绕基础工作、业务工作、改革创新与创先争优、自身建设、评议评价五个方面内容,对被考核单位一年来的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
从考核情况来看,2014年,各市县、省直有关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部署要求,在同级党委(党组)的领导下,突出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坚决反对“四风”,持续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坚决惩治腐败,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宣传工作成效;重视基层工作,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通过考核,也发现了部分市县和省直纪检机构存在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思想认识尚未到位、工作体制还不够完善,深化“三转”还没有完全到位,基层纪检机构的执纪办案工作水平有待提高,查办案件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队伍自身建设仍需加强等方面的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