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关注农村改革大计 探索更多"四川经验"

2015年03月11日 10:36   来源:四川日报   

  “审慎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试点”,政府工作报告释放出新一轮农村改革的强烈信号。

  作为农业大省,四川向来走在全国农村改革前头,这块勇于创新的沃土能产出哪些“四川经验”?代表委员又有怎样的建议?

  确权成果不能“沉睡”

  “确权颁证具有定地、定权、定心的作用,能让农民吃上放心丸。”全国人大代表、省农业厅厅长任永昌说,确权颁证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

  早在2008年,成都率先在全国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2012年,四川将试点扩大至55个县(市、区),后来又成为全国首批三个整体推进试点的省之一。

  任永昌描绘了完成确权的时间表:2015年颁证75%以上,2016年底完成90%以上,比全国提前一年完成任务。

  在此基础上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四川也创造了经验。目前,四川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1482.3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5.4%;流转规模在30亩以上的,占流转总面积的44%。“要加快推进农村产权确权颁证成果的运用。”全国政协委员、省统计局副局长梁伟华说,不能让成果“沉睡”,必须高度重视成果运用的问题。他认为,打消农民对产权流转的顾虑,必须用法律的形式将农户的承包经营权长期固定下来;要还权于民,赋予农村产权完整权能,破除流转的法律阻碍。“建议设立流转经营保证金制度,确保兑现流转费用;优化利益联结机制,建立二次分配制度,不断提升农户流转收益。”梁伟华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必须充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

  农村改革进入“深水区”

  政府工作报告对四项农村改革的推进用了“审慎”一词,审慎体现在推进方式上由点及面,从试点探索做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即是其中之一。

  上个月,全国33个县获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成都郫县与泸州泸县在列。“土地资源是稀缺资源,一定要避免资本化。”全国人大代表、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杨邦杰认为,国务院是从推动农业现代化、推动城乡一体化、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的角度推动改革,这一点必须坚定不移。

  对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用途,全国政协委员、成都市政协副主席李铀说,在符合规划和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可以探索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发展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乡村旅游等产业项目的路径办法。

  此前,成都在金堂竹篙镇进行了一次尝试,由农民利用节约的集体建设用地修建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再将园区厂房出租给引进的企业,村民成为永久“房东”,建立起“产权入股,民主管理,公司运作,按股分红”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股份制开发的方式,是一种值得期待的探索。”杨邦杰认为,将农民与社会资本的利益“捆绑”,有助于减少矛盾,确保农民核心利益的最大化。

  农民的股权能否流动?据任永昌介绍,四川正通过试点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权和收益权,并选择有条件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探索成员对集体资产股份的有偿退出权和继承权,实现成员带股进城创业。

  原标题:改革“深水期”如何探索更多“四川经验”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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