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日了解到,自治区公安厅推出的执法资格考试与民警职级待遇挂钩的制度,可提升民警学法、用法的动力。
根据相关规定,民警未取得相应的执法资格,不得晋升任职或从事执法活动;未取得中级执法资格的,不得担任县级和市(地)级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类机构、公安派出所主要负责人;未依照规定取得相应执法资格的,当年公务员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含)以上等次,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取得高级执法资格的,纳入公安机关人才库,优先晋级晋职。
2009年以来,全区公安机关共开展各类培训230余期,累计培训民警1.2万余人次。截至去年年底,全区民警全部参加了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全区具备高级和中级执法资格民警分别达300名和4667名。执法资格考试与民警职级待遇挂钩的制度,将在年底前完成论证试行,2016年面向全区公安民警推开实施。 (记者 李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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