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某单位一把手公车私用被查 有干部称上纲上线

2015年03月16日 08:4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青纪轩 青在杰

  ●事件回顾

  吉安市位于江西省中部,是该省的重要林区。该市青原区的山东林场,始建于1955年,主要经营林业种植、木竹采伐等业务,林场经营总面积1.9万亩,员工61人。该林场地理位置较偏,距青原市区110公里。

  “肖场长,国庆七天假,就这样天天待在家里陪老婆?”2014年10月4日大清早,休假在家的肖宗接到同学张某某打来的电话。

  “老同学,你有什么好安排?” 肖宗反问道。

  “我们出去呼吸点新鲜空气吧,新干县老王刚才打电话来,我们可以一起去玩。”张某某建议。

  “去可以,但是这么远,100多公里,没有车子怎么去哟?”肖宗有点为难。

  “你单位的小车呢?”张某某问道。

  “国庆放假前一天就统一停放在区政府停车场了。”肖宗道出实情。

  “你这个一把手白当了!这么大的林场场长,用个车子还这么谨慎?”张某某见肖宗犹豫,接着说,“你今天白天开一下,晚上放回去,谁知道?”

  肖宗觉得张某某的话有道理,抱着侥幸心理,肖宗于是就答应了:“好吧,我们走。”

  就这样,两个人来到青原区政府后院停车场,肖宗用随身携带的小车钥匙,将林场的小车开了出来。

  10月4日上午9点左右,肖宗驾驶单位公车搭乘张某某从吉安市城北收费站上了樟吉高速,一路奔驰来到新干县,在他们的朋友家里喝酒、打牌、观光游玩了一天。当晚7点,肖宗又驾着这辆小车经樟吉高速返回住处。

  10月5日,肖宗还开着这辆小车到修理店保养。之后的10月6日、7日,该车一直停放在肖宗的住宅小区内。直到10月8日早上上班,肖宗才将这辆小车开回林场。

  ●查处经过

  2014年10月中旬,青原区纪委接到举报,反映山东林场场长肖宗公车私用问题。“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公车私用,国庆节前,区纪委还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将公车统一停放,禁止公车私用。在禁令频发的情况下,还有人顶风违纪,必须严肃查处!” 区纪委领导态度鲜明。

  “如果没有找到有力的证据,肖宗绝对不会承认自己公车私用的。”接到领导签署的信访举报件后,调查组经过缜密思考,决定兵分两路,一方面,派员调取区政府停车场8个方位的监控录像进行筛查;另一方面,派员到交警部门查询该车违章情况。

  功夫不负有心人。一连5天,调查组两名工作人员通过查看大量监控视频,终于发现了一条关键线索:该车2014年9月30日晚上到10月3日确实按要求停放在区政府停车场,但是10月4日上午8:45被开出。此外,调查组还了解到,10月4日晚上7:15,该车在樟吉高速72公里处有超速违章记录。

  “突破口有了!”考虑到肖宗开车也有可能是去办公事,为了慎重起见,调查组连夜拟订了一个谈话提纲,第二天清早就驱车100多公里到林场,分3个组分别对林场司机、副场长和其他有关人员进行突击谈话。

  “国庆节日期间单位公车是否按规定停放?”“公车怎么长假期间有高速违章记录?”“开车出去办什么事?”面对调查组提出的问题和拿出的证据,肖宗终于承认自己公车私用,并讲出了前述事情经过。

  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肖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没必要吧,人家是单位一把手,偶尔用一下公车,就这么上纲上线?”有的党员干部想不通。

  “一把手就有特权?一把手就不用遵守党纪法规?我们认为,一把手更应该带头守纪律、守规矩!”区纪委亮出了对“四风”问题零容忍的坚决态度。

  随后,根据调查结果,区纪委对该起公车私用问题进行了及时处理:给予山东林场场长肖宗党内警告处分,期间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交通违章处理费由肖宗个人承担,并对其通报批评。

  ●案例点评

  一把手是一个地方、单位、部门的主要领导,是单位的“旗子”、班子的“统帅”。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信息时代,一把手的举动备受关注。因此,一把手更应该遵守纪律、讲规矩。

  然而,仍有少数单位一把手不把纪律和规矩当回事。有的以“关心下属”为名,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有的以“协调关系”为由,用公款购买购物卡等,给上级领导送“红包”;有的把“人情往来”当遮羞布,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有的公私不分、以权谋私,公车私用,顶风违纪,上述典型案例就是如此。

  纪律规矩是底线,八项规定是铁律。八项规定是“警戒线”,也是“高压线”。不管谁违反了,都要严肃处理,没有讨价还价、情有可原,只有言出必信、令出必行。因此,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加强自律,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始终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青纪轩、青在杰)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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