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消协:75%电动车不合格 并非越贵越好

2015年03月17日 09:58   来源:齐鲁网   

  75%电动车不合格

  省消协抽检17家企业20个品种发现四成有失控危险 不乏雅迪、富士达、立马等品牌

  近日记者获悉,省消协联合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于2014年10月至12月期间,开展电动自行车比较试验。样品基本涵盖17家企业17个品牌20个品种。经实验,有15个样品部分项目检测不符合标准,不符合率为75%。存在的主要问题为说明书要求、把立管静负荷、最高车速不达标。其中,不乏雅迪、富士达、立马等被消费者熟知的电动自行车品牌。

  25%样品超速降低安全性

  报告显示,5个样品的最高车速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最高车速是反映电动自行车骑行性能的主要指标。”省消协张有文表示,国家标准规定该项指标应不大于20km/h,车速高于20km/h的电动自行车因其动能随车速变大而增加导致制动距离增长,危及电动骑行者安全,同时也增加了对车架的冲击强度,降低了其安全性能。记者查看列表发现,标称“宝悦”牌的一款样品最高车速检测值超过国家标准54.5%。此外,三枪牌TDR-13Z、黑马牌、小羚羊牌TDR189Z和珑玥牌TDR1403Z存在最高车速项目不符合标准的问题。

  40%样品把易断裂存隐患

  报告指出,把立管静负荷主要是考核把立管的强度。正常骑行时,把立管主要起到支撑人体上肢力量,控制方向的作用。国家标准规定在施加2000N的力,方向与把立管体的轴线成45度角,把立管不应断裂。如该项指标不符合标准,可能导致在紧急制动时,方向失控,骑行者失去平衡,容易酿成事故。本次比较试验共发现,阿米尼牌TDR7037Z、 富 士 达 牌 TDR69Z、 宝 岛TDR1439Z等8个品牌的样品不符合标准。据介绍,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是部分厂商为了争夺市场通过偷工减料的方式降低成本,导致把立管壁厚不达标。

  电动自行车并非越贵越好

  “并不是价格越高的产品质量越好。”张有文表示,本次比较试验数据显示,售价1500元以下的样品,符合率为40%;1500元至2000元的样品,符合率为0;2000元以上的样品,符合率为75%。省消协建议消费者,挑选电动自行车时,消费者应注重查看所选车型的生产许可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是否齐全有效,厂家名称及地址标识是否清楚;查看外观是否完好,打开电源锁,查看灯光、喇叭、电机、刹把等使用是否正常。有条件的应进行试骑,感受车辆的起步、加速、行驶、转弯是否平稳顺畅,操纵是否灵活,脚踩骑行是否轻便,刹车是否有效。(于滈 李洪旭 张有文)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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