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记者从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从2015年3月到2016年12月,省检察院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再次剑指环境污染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两类犯罪。
据了解,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03件11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3件71人,目前已作出有罪判决11件12人,其中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件2人,移送职务犯罪线索3件3人。
今年,省检察院专门成立了两个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两个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据介绍,本次两个专项监督活动重点针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有关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以及与危害食品药品有关的虚假广告犯罪、非法经营犯罪案件。同时还将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多、移送立案侦查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多、公安机关立案少”“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现象严重,移送或立案侦查少”“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多发,移送或立案侦查少”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案件。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将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批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严肃查办一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现负有监管职责和侦查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充当“保护伞”的,依法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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