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郴州市纪委获悉,郴州市两名副处级干部近日因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被问责。
被问责的两名干部分别是郴州市安监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曙光和郴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李强。2月6日下午,中共郴州市第四届纪委第九次全会暨全市反腐败工作和作风大提质活动动员大会在市人民会堂召开,会务组人员在会风督查时,发现陈曙光在椅子上打瞌睡。2月25日下午,李强于工作日(其个人休假期间)在办公室打开电脑浏览股票行情,被市作风办暗访人员发现。
郴州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认为,陈曙光身为市安监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在会议期间打瞌睡,违反了会议纪律,其行为造成了不良影响。在调查期间,陈曙光认错态度较好。根据湖南省、郴州市作风建设有关纪律规定,建议对陈曙光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李强身为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于工作日在办公室电脑上浏览股票行情,虽其个人处于休假期间,但其行为发生在机关上班时间和办公场所,造成了不良影响。在组织调查时,李强认错态度较好。根据省、市作风建设有关纪律规定,建议对李强给予书面检查问责处理。
记者了解到,该两起案件的处理决定已经3月17日召开的郴州市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记者 颜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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