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三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各市积极落实国家政策,2015年底前实现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就是说,年内山东职工有望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职工购房将更便利。(完)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