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企有望获首批售电牌照

2015年03月24日 13:18   来源:南方日报    

  从国发2002年5号文,到中发2015年9号文,电力体制改革历经十三载终于重装上阵。记者获悉,《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已经于3月15日在内部下发,这份文件的核心思路是“三放开、一加强、三独立”,其中,放开配售电业务、发电市场,定位电网职能以及积极发展分布式发电无疑是备受关注的亮点,而合理确定生物质能发电补贴标准也首次被列入。

  业内人士认为,新电改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名义发表,规格远超上一轮电改,虽然方案部分内容未尽如人意,但从实际效果而言,新电改将催生新增市场,售电侧放开有望开启万亿市场成为最大改革红利。

  据了解,新一轮电改将先进行试点再全面推开,国家发改委已经就上述框架内容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性文件和试点工作意见,符合条件的省份均可上报各自方案,预计深圳、蒙西、云南等地区有望成为试点,第一批售电牌照将发放给拥有国资背景的发电企业。

  记者发现,与最后一次的征求意见稿相比,这份文件有些许变化。原先热议的“推进交易机构独立运行”修改为措辞更为保守的“相对独立”,在政府定价的“自然垄断环节”更强调“网络型”,同时新增加了“合理确定生物质能发电补贴标准”的内容,而“逐步规范随电价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则被删减。

  方正证券电力设备周紫光团队认为,就新电改内容实质而言,并未超出“5号文”的范围,但也有一些亮点值得关注,如明确定位电网职能,将交易平台从电网系统中剥离,开放发电和售电市场,这将催生新市场和新机会。而方案单列促进分布式能源发展内容,则呼应新电改最重要目的——促进新兴生产力发展。

  其中,售电侧放开有望成为本轮改革的最大红利。按照新电改方案,高新产业区、发电企业、公共服务行业公司、分布式电源用户、社会资本成立的独立售电企业等五类主体都被允许成为售电主体。

  民生证券研究报告指出,新电改将开启全国5.5万亿度售电对应的万亿元级别市场,具备电改先行条件的区域性电力平台如内蒙古、四川、云南等省有望受益,发电企业如五大电力集团以及有资金实力的民营资本集团将率先进入。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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