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散养污染环境归谁监管?田间地头焚烧秸秆由谁管?日前,武汉市黄陂区试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晰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的职责,避免出现因权责不清而互相踢皮球的现象。
黄陂区结合新《环境保护法》的具体要求和本地环境状况的实际,构建以区行政区域、各街乡、管委会、各村(居)委会和各工业园区、企业为责任主体的四级网格监管体系,整合各种环境监察资源进街乡、管委会,将辖区内各类污染源、环境风险源、在建项目、治理项目以及农村生态监察对象等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按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要求,区政府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二、三、四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履职,同时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对成员单位履职考评。区环保部门负责对网格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统一监管。区直相关部门结合环保职责对环境问题调查处理。各街乡对所在辖区环境保护负主体责任,及时上报、制止辖区内影响生态环境的行为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环保协管员与村(居)委会成员分工负责,对辖区各类污染源、环境隐患巡查,及时发现并上报。
黄陂区环保局将全区19个街乡划为6个片区,局党组每名成员负责一个片区的督查,监察大队每名班子成员驻一个片区,每一个片区驻一个环境监察中队,每个中队配备3名环境监察员,并保证每个街乡管委会至少有1名监察员。为保证信息共享,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区环保局正在组织开发集环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投诉处理、信息反馈于一体的网上办公平台。
据悉,黄陂区政府制定了网格化监督管理办法、联席会议制度、违法案件移交制度、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联合执法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系列制度,保障“网格化”管理顺利实行。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