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纪委主要领导集体约谈6市县纪委书记

2015年03月24日 22:19   来源:海南日报    杨剑华 王儒梅

  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市县党委抓好巡视整改

  今天(23日)下午,(海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勇霞与琼海、万宁、五指山、东方、定安、屯昌6个市县纪委书记集体谈话、传导压力,要求市县纪委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五人小组”会议精神,切实担当起巡视整改的监督责任,积极、主动协助市县党委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落实工作。

  3月12日至3月20日,受省委书记罗保铭同志委派,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勇霞,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秀领参加了省委巡视组向6个市县的反馈,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巡视整改与相关市县党委书记谈话。

  据了解,省纪委、省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巡视反馈、约谈被巡视党组织“一把手”,面对面就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提出要求,在全国尚属首次。今天,省纪委主要负责同志集体约谈被巡视市县纪委书记,是省委层层传导压力、用好巡视成果、抓实问题整改的又一创新举措。

  马勇霞指出,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是党章的要求,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是新一届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对各级纪委职责的清晰定位,也是省委高度重视和关注的重要问题。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主体责任是基础、前提,是“牛鼻子”,只有不断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才能确保纪委监督责任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监督责任是保障,只有纪委充分履行监督责任,才能保障党委主体责任的有效履行。各市县纪委要深刻认识履行好监督责任的重要性、紧迫性,自觉担当责任,积极建言献策,当好参谋助手,按照省委“五人小组”会议的要求,协助市县党委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马勇霞强调,巡视发现的问题,从根上找原因,既有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也有层层传导监督责任压力不到位的问题,该硬的没有硬起来,该严时没有严起来。相关市县纪委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认真查找“三转”不到位、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比较具体,要按照有关规定,该函询的函询,该约谈的约谈,该立案的立案,该按照“一岗双责”“一案双查”要求追究责任的,要坚决追究责任。要把经常性教育、监督、管理放在重要位置,抓早、抓小,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诫勉,防止有问题没人管,使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变成案件。马勇霞指出,省委巡视组向6个市县反馈巡视情况后,相关市县党委高度重视,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自觉性明显增强,自觉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责任,已经制定或正在制定整改工作方案。6个市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职责和整改方案分工,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协助党委、政府抓好作风建设、惩治腐败等工作,支持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预防腐败工作,抓实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要积极担当、主动而为,融入大局、服务大局,通过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委承担的巡视整改任务一件一件落在实处,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台阶,为经济社会发展排除障碍,推进风清气正、廉洁施政的政治生态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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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去年各项办案指标均创历史新高

  处分地厅级干部11人 挽回经济损失1.04亿余元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会议今天在海口召开,会议总结2014年查办案件情况,研究部署今年工作任务和要求。去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全省初核、立案、结案和处分人数分别同比增长96.6%、54.9%、70.5%、63.2%,各项办案指标均创历史新高。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马勇霞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检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查办案件的强度、力度、质量和效果显著提升,初步形成“不敢腐”的氛围,“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目标逐步实现。

  据了解,2014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2758件,初核2521件,立案1041件1305人,结案106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35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1人、县处级干部87人、乡科级干部362人、农村“两委”干部352人、其他人员52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1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4亿余元。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了中央纪委、省委和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和良好评价。

  马勇霞指出,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又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问责之年。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做到观念上要适应,认识上要到位,方法上要对路,工作上要得力,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专业化、精准化水平,全力以赴做好今年的案件检查工作。

  马勇霞强调,要增强职权法定意识、权责一致意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意识、公平正义意识、规则意识和证据运用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能力,适应新常态,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案件检查工作;要熟练掌握运用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严格依纪依法确保办案安全,重视党规党纪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学思践悟,着力提高案件检查工作的精准度;要统筹把握,正确处理政治上从严从紧与处理上依纪依法的关系、快查快结与审稳审准的关系、重点治标与长效治本的关系、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加大惩治力度,强化“不敢”,以反腐败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会上,海口市纪委监察局、东方市纪委监察局、省纪委监察厅第三纪检监察室作经验交流发言。会议还对2014年度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先进单位进行表彰。(记者张谯星 通讯员杨剑华 王儒梅)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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