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删除差评敲诈卖家 谋取不法利益获刑八个月

2015年03月26日 11:07   来源:广州日报    王纳 王倩 黄尧

  淘宝商品的买家评价对淘宝商户的声誉会产生很大影响,有人却利用卖家的此种心态谋取不法利益。近日,由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许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成功获判,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许某某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被害人王先生是淘宝商铺“某某通讯”的店主,2014年6月下旬,一名网名为“梅川酷子”的客户在其店内购买了一部手机,但客户投诉称一直没有收到货,并给了一个差评。王先生立即查看物流,结果是无人接收状态。客户明确表示:只要交钱就可以将差评改为好评。王先生最终分三次向该名客户共转账11000元人民币。2014年6月26日,其店内又遇到一件因货物无人接收导致的差评,该名客户的网名为“突然电影”,经过交涉后,王先生最终以4000元人民币的价格使该名客户删除了差评。

  无独有偶,另一名淘宝店主陈先生在同一时间段也遇到网名为“梅川酷子”客户的“差评”,并最终付给了该客户8000元用以删除差评。陈先生怀疑自己是碰到专业“差评员”,于是决定报警。警方经过侦查,于次日将该名找茬客户找到。经查,王先生与陈先生经历的三单“差评”事件均为该名客户即被告人许某某一人所为。 (记者王纳 通讯员王倩、黄尧)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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