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办理离职或失业提取后公积金账户会被"封存"

2015年03月26日 14:52   来源:广州日报    黄江洁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称,3月1日公积金提取新政实施后,当职工办理了外市户口离职提取或本市户口失业提取,其公积金账户系统会自动设置为“封存”状态。单位在汇缴前要及时办理变更。

  据悉,今年3月1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开始实施。新政规定,按照“新钱新办法,旧钱旧办法”的做法,3月1日后职工缴存的公积金,失业或离职都不得提取,不过3月1日前缴存的就可以提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称,3月1日起,当职工办理了外市户口离职提取或本市户口失业提取,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系统会自动设置为“封存”状态。单位在汇缴前须严格核查本单位的应缴人员信息和汇缴金额,及时办理变更。尤其是签订了托收协议的单位,应在约定的托收划扣日期前,办理完本单位的人员增减变动(含新增、启封、封存)业务。

  此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3月1日前已申请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即使相关手续尚未办理完结,仍可按原政策制度补缴,也就是说,可以在离职的时候一次性提取出来2015年3月1日之前部分的公积金,补缴的公积金也被视作“旧钱”,允许提取。(记者黄江洁)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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