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金融综合改革三周年 实现十个“全国第一”

2015年03月26日 22: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徐小勇 胡丰盛

  3月26日,浙江温州金改即将迎来三周年之际,温州市政府通报称,改革成果逐渐显现,金融风险保持平稳可控,温州积累了一些可借鉴可复制的“温州经验”,实现了十个“全国第一”。

  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至今已有三年。

  “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三年以来,温州以及全省各有关方面都做了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稳步推进,取得了一批金融改革成果,积累了一些可借鉴、可复制的温州经验。”26日,在温州金融改革三周年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座谈会上,浙江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陈一新如是说。

  三年来,温州以破解“两多两难”为改革导向,积极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实现了资本与经济转型升级的有效对接。

  如今,通过一系列改革,温州企业融资成本、地下金融比重、银行不良贷款率明显下降,民间资金转化为产业资本的比重、小微企业融资覆盖面和满意度、民间借贷风险管控能力明显上升。

  三年时间过去,温州金融改革也成果渐显,金融风险保持平稳可控,取得了许多首创性突破,实现了十个“全国第一”:温州出台了全国首部地方金融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开展民间借贷备案;成为全国首批民营银行试点城市;首创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搭建民间借贷综合服务平台;编制了反映民间融资价格变化动态信息的“温州指数”,并扩展到全国45个城市;成立了全国首个地方级征信分中心,并将小贷公司等类金融机构介入了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设立了地方金融监管局,走上了制度化道路,并与中央的金融监管形成了互补;全国首创“地方发、地方用、地方还”的“幸福股份”、“蓝海股份”模式;成立全国首批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城市等。

  在当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金融办主任、浙江省温州市金融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丁敏哲也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12项任务中,除了个人境外直投涉及资本项目开放,其余11条任务都得到了比较好的实施。他说,未来三年,温州的金融改革将更接“地气”,向更新领域、更深层次拓展。

  26日,浙江省温州市金融改革领导小组在温州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即“温州金改新12条”。(完)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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