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江西省日前出台《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方案规定,在此期间46种农业机械可获购置补贴。方案改变往年“一年一个方案、年年政策靠坐等”的局面,实现了补贴政策的延续性和常态化。
据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了江西省行政区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机械补贴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和其他机械等10大类25小类46个品目。其中,对大中型拖拉机、水稻插秧机、植保机械、粮食烘干机、联合收割机实行敞开补贴,满足所有购机者的补贴需求。补贴机具必须是已获得国家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
方案同时还规定,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额度,不高于农业部统一发布的通用类机具最高补贴额以及农业部组织牵头省份发布的部分非通用类机具最高补贴额。获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必须由购机者到县级农机部门提出申请,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资金补完为止。 (记者 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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